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后就LNG槽车分期付款购车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车辆基本信息与数量
二、价格及付款方式
1、车辆价款
双方确定本次LNG槽车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2、付款方式
①、首期付款。在甲方将LNG槽车交付乙方前,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汽车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②、后续付款。余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分 个月分期支付,利息为 ,即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 。
③、乙方在向甲方支付首付车款的同时,应向甲方支付应有乙方承担的车辆入户费、保险费、工商管理费,以上费用不包括在车款中。乙方提车后,应当在每月15日前将当月影响贷款机构赔偿的贷款本息存入贷款还本付息存款账户(贷款机构另有要求的除外)。因国家或政府及前述手续办理部门调整费用的,乙方应当按照调整后的费用标准缴纳。
三、车辆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车辆的所有权,所购车辆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和其他有关税费后,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当将车辆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业务保障
1、乙方利用LNG槽车,为甲方提供LNG运输服务,保证甲方加气站的正常运营。运费为 元。
2、甲方保证乙方每月至少有 次出车业务。
3、运输过程中乙方应听从甲方的安排。乙方应往返于甲方指定的地点为甲方提供LNG运输服务,无故未前往甲方指定地点的,属违约。
五、车辆的保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其他险种由乙方根据需要决定。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车辆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分期付款购车期间,由于乙方未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税费,汽车所有权属甲方。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无须通知乙方,直接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汽车及有关证件,并要求乙方结清所有欠款,赔偿损失。在收回车辆满十五天后乙方还不能支付所欠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按评估价出售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拍卖汽车,所得价款用于偿付乙方所欠甲方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车辆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含律师代理费)。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①、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②、拖欠款项(含车款和其他应付税费)累计达十万元或累计达一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
③、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的;
④、未经甲方许可,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手机卡号,致使甲方无法正常联系的;
⑤、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⑥、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
⑦、车辆被运输管理部门取消营运资格或乙方被车辆管理部门取消驾驶资格;
3、甲方保证对本标的车辆拥有完全所有权,该车辆没有所有权争议。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汽车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车款及相关费用后,即获得汽车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2、乙方依法及按本合同规定经营、使用汽车、不受甲方的干预。
3、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此手机卡,乙方应在48小时之内通知甲方。
4、汽车营运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使用汽车期间,车辆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5、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辆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7、车辆自交付乙方后,车辆的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其中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属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取违约金,并保有法律诉讼的权利。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提供的汽车品牌、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有权拒收,甲方除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车辆外,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多付的费用。
2、乙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①、乙方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②、甲方有权停车履行合同义务;
③、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甲方收回车辆后,如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规定接受处理,在乙方接受甲方处理后,双方可继续履行合同。
④、甲方有权将收回的车辆货变卖或转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变卖、转卖、处分价格由甲方确定)且甲方有权以因此所得价款冲抵乙方所欠甲方款项,不足部分乙方仍应承担偿还责任。
九、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国家法律法规的改变、自然灾害等因素所引起的阻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签订本协议的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另行协商解决。解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形成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若协议无果则由仲裁机关仲裁。
十、争议解决
双方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定立补充协议,但须双方在补充协议上签字盖章方能生效。补充协议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