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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居项目工程组织方案范文

2020-06-22 来源:吉趣旅游网
智能家居项目 工程组织方案

目录

第一章 公司概况 .............................................................................................. 3

一、 公司基本信息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3

第二章 项目背景分析 ...................................................................................... 5 第三章 工程项目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 ........................................................ 9

一、 工程项目的分类 ............................................................................................ 9

第四章 工程项目周期 .................................................................................... 11

一、 工程项目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11

第五章 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 14

一、 确定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信息................................................................... 14 二、 幵标、评标与定标 ...................................................................................... 17

第六章 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招标投标 ............................................................. 27

一、 国际工程咨询服务的采购方式及程序 ....................................................... 27 二、 国内工程咨询服务招标的特别规定 ........................................................... 33

第七章 工程项货物采购合同管理 ................................................................. 39

一、 货物采购合同的当事人 .............................................................................. 39 二、 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 39

第八章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 42

一、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 42 二、 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 .................................................................................. 44

第九章 工程项目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 .......................................................... 46

一、 工程量清单编制 .......................................................................................... 46

第十章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 64

一、 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 .................................................................................. 64 二、 投资偏差分析 .............................................................................................. 70

第十一章 工程项目环境管理 ......................................................................... 76

一、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76 二、 绿色设计 ...................................................................................................... 77

第十二章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 81

一、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理解要点 ....................................... 81

第一章 公司概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xxx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于xx 3、注册资本:1290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 6、成立日期:2016-3-10

7、营业期限:2016-3-10至无固定期限 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表格题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项目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股东权益合计 2020年12月 15494.52 5877.72 9616.80 2019年12月 12395.62 4702.18 7693.44 2018年12月 11620.89 4408.29 7212.60 表格题目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2020年度 52306.29 9130.63 7522.69 5642.02 5642.02 2019年度 41845.03 7304.50 6018.15 4400.78 4400.78 2018年度 39229.72 6847.97 5642.02 4062.25 4062.25 者的净利润 第二章 项目背景分析

目前,全球智能家居第一大技术来源国为中国,中国智能家居专利申请量占全球智能家居专利总申请量的79.28%;其次是美国,美国智能家居专利申请量占全球智能家居专利总申请量的8.73%。韩国和印度排名第三和第四,与中国专利申请量差距较大。

从趋势上看,2010-2014年,各国智能家居专利申请数量相差不大。2015年起,中国逐渐与其他国家拉开差距,持续快速增长。2020年,中国智能家居专利申请量为2.93万项。

2010-2020年,美国和韩国智能家居每年度专利申请量基本一致。2020年,美国智能家居专利申请量为1375项,韩国智能家居专利申请量为1106项。

中国方面,广东为中国当前申请智能家居专利数量最多的省份,累计当前智能家居专利申请数量高达2.46万项。江苏当前申请智能家居专利数量也超过一万项,北京、浙江、山东和上海当前申请智能家居专利数量均超过5000项。中国当前申请省(市、自治区)智能家居专利数量排名前十的省市还有四川、安徽、福建和河南。

趋势方面,2010-2015年期间,各省市间智能家居专利申请量差距不大,自2016年后,广东逐渐拉开与其他省市的距离,一直位居榜首。

2016-2017年,广东以外的其他省市仍然未拉开差距,2018年起江苏开始崭露头角。

2010-2021年8月,全球智能家居专利申请人CR10呈现波动下降趋势,由2010年的29.12%波动下降至2021年8月的6.9%。整体来看,全球智能家居专利申请人集中度不高,且集中度呈现下降趋势。

全球智能家居行业专利申请数量TOP10申请人分别是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国家电网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商业机器公司、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智能家居专利申请数量最多,为2319项。国家电网公司排名第二,其智能家居专利申请数量为1188项。

趋势方面,2010-2014年,全球前十大智能家居专利申请人申请的智能家居专利数差距不大,2015年起,三星电子株式会社智能家居专利申请数量与其他申请人差距逐渐拉大。2020年,三星电子株式会社智能家居专利申请数量达到517项,超过排名第二的国家电网公司的智能家居专利申请量180多项。

目前,全球智能家居行业专利申请数量TOP10申请人技术主要布局在H04L29细分领域,其中全球智能家居专利申请量第二的国家电网公司在该细分领域专利申请量最多,达到244项。

全球新进入者有10位,分别是珠海联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星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印度拉夫里科技大学、四川虹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科徕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林业大学、杭州涂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领普科技有限公司,其中珠海联云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智能家居专利数量最多,为298项。

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780亿元,同比增长6%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比上年提高27.2个百分点,在大规模减税降费情况下,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7.3亿元,增长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30%左右,全社会用电量、铁路货运量分别增长7%和22.1%,城镇登记失业率3.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左右,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左右、7.5%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镇新增就业45

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现行标准下剩余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2%,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确定上述预期目标,综合考虑了国内外环境和条件变化,贯彻了新发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立足实际、积极稳妥,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第三章 工程项目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

一、工程项目的分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工程项目有着不同的分类方式。按投资来源,分为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及其他投资项目;按建设性质,分为新建项目、改建项目、扩建项目和更新改造项目;按项目用途,分为生产性项目和非生产性项目;按产业领域,分为工业项目、交通运输项目、农林水利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等;按照项目经济特征,分为经营性项目、公益项目和其他项目。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市场监管的需要,依据一定标准将工程项目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项目。不同类别的工程项目,在管理上既有共性要求,又存在一些差别。

国际上对项目分类主要以项目的产出物性质、服务对象、主要效益特点、对社会的贡献、资金来源等几个方面为依据。

(1)生产类项目(Productive Sector Projects):包括工业和农业类。这类项目的主要特点有:项目直接为社会生产物质产品;在为社会提供产品的同时,为社会提供财政税收和直接积累;此类项目可以完全市场化运作;项目财务效益明显;投资资金来源可以完全由资本市场筹集,一般无需动用政府预算或财政资金,主要依靠资本市场融

资。但是,农业项目则比较特殊,产品对社会十分重要,但往往财务效益较差,加之农业的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大,许多国家都对本国农业采取特殊的资助政策。

(2)基础设施类项目(Infrastructure Sector Projects):包括交通、通信、供电、供气、供排水设施等项目。此类项目的特点是:项目为生产类行业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一般没有直接的物质产品产出;此类项目垄断性较强,只能在特定条件下参照市场模式运作;这类项目财务效益不明显,但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预算和其他资金。

(3)社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类项目(Social Development and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 tSector Projects):包括社会公共设施、环境保护、文化体育、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行业项目。这类项目主要特点是:项目直接为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共事业服务;一般无财务效益,属于非盈利性行业,不能提供财政税收和社会积累;此类项目的运营在政府直接监管下运作,不能完全市场化;项目的产出主要是社会效益;项目资金来源一般全部来自政府预算资金和公共资金。此类项目是政府关注、投入和监管的重中之重。

第四章 工程项目周期

一、工程项目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项目管理随项目周期的全过程次第展开。项目周期的不同阶段,由于工作内容和要求不同,管理工作的重点也不同。

1.工程项目前期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投资机会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及决策等。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工程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可能性、可行性、合理性,以及何时投资、在何地建设、如何实施等重大问题,进行科学论证和多方案比较。本阶段虽然投入少,但对项目效益影响大,前期决策的失误往往会导致重大的投资损失。为保证工程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咨询公司独立进行,涉及多专业领域的应由不同的专业咨询公司来完成。该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对项目投资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提出指标性目标,并作出科学决策。

2工程项目准备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征地及建设条件的准备,工程招标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获得相关工程建设行政许可,货物采购等。本阶段是战略决策的具体

化,为落实可行性研究提出的指标性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工程项目实施的成败及能否高效率地达到预期目标。该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准备和安排工程项目所需建设条件,以工程项目开工建设为结束。

3.工程项目实施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将建设投人要素进行组合,形成工程实物形态,实现投资决策目标。在这一阶段,通过施工、采购等活动,在规定的工程内容、工期、费用、质量范围内,按设计要求高效率地实现工程项目目标。此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工程项目施工、联动试车、试生产、竣工验收等。工程项目试生产正常并经业主验收后,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即告结束。本阶段在工程项目建设周期中工作量最大,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多,工程项目管理的难度也最大。

4.工程项目投产运营阶段

该阶段的工作不同于上述三个阶段,主要工作由业主单位自行完成或者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承担。对于经营性工程项目,如高速公路、垃圾处理厂等,其运营阶段工作较为复杂,包括经营和维护两大任务。对于非经营性工程项目,如住宅地产等,运营阶段主要通过鉴定、修缮、加固、拆除等活动,保证工程项目的功能、性能能够满足正常使用的要求。

运营是通过开展持续的活动生产规定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一种组织职能。项目是指为创造独特的产品、服务或成果而进行的临时性工作。项目管理与运营管理存在着本质的差别。工程项目运营一般不包括在项目管理的范畴,但在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必须考虑到运营问题,因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成果最终是为项目运营服务的。

从工程项目管理的角度看,在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工作有工程的保修、回访、相关后续服务、项目后评价等。项目后评价是指对已经完成的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所进行的系统的、客观的分析,一般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3年内进行。它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预期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等相关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通过信息反馈,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根据工程项目复杂程度和实际管理的需要,工程项目阶段划分还可以逐级分解。

第五章 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一、确定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信息 (一)确定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人应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定工程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也称为无限竞争性招标,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由招标人选择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区别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区别主要在于:(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2)选择投标人的渠道不同;(3)竞争的范围不同;(4)公开的程度不同。

(二)发布招标信息

招标人在完成招标备案后,须根据已确定的招标方式发布招标信息。招标信息载体包括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

发布招标公告是公开招标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也是公开招标的第一个环节。招标公告在何种媒介上发布,直接决定了招标信息的传播范围,进而影响到招标的竞争程度和招标效果。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在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向三家以上特定的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除在上述发布媒介发布外,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也可以同步在其他媒介公开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但应确保公告内容一致。

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内容

发出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主要目的是发布招标信息,使那些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知悉,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因此,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所载明的内容,对潜在投标人来说至关重要。根据这些内容,投标人才能确定招标项目的各项条件是否为他们所接受,进而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以及投标策略。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2)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5)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7)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二、幵标、评标与定标 (一)开标 开标时间忆点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也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应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开标程序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拒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二)评标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

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进行。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进行修正: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到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

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完成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标价比较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标价比较表”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对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和说明以及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

综合评估法。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评审。根据综合评估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可以采取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需量化的因素及其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量化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这两部分的量化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价或者综合评估分。根据综合评估法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综合评估比较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综合评估比

较表”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作的任何修正、对商务偏差的调整、对技术偏差的调整、对各评审因素的评估以及对每一投标的最终评审结果。

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延长投标有效期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开标记录;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列顺序。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即时归还招标人。

(三)定标

评标结果和中标结果公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名称。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为了有效监督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及时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 中标结果。

第六章 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招标投标

一、国际工程咨询服务的采购方式及程序 (一)国际工程咨询服务常用采购方式

国际上通行的工程咨询服务的采购方式有两类:招标方式和非招标方式。我国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咨询服务,分别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框架合同、竞争性谈判、直接委托等方式选聘咨询单位和个人咨询专家。与国际通行的工程咨询服务常用的采购方式基本相同。

框架合同

框架合同选择方式,是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相结合的两阶段招标选聘咨询单位,执行框架合同咨询任务。框架合同选聘方式的第一阶段,是选聘人确定咨询服务框架合同范围并编制招标文件,然后按照公开招标程序选聘,并分别与经评审后排名前4〜6名的咨询单位签订框架合同保留协议,形成保留咨询单位短名单。框架合同选聘方式的第二阶段,是选聘人细化框架合同内的咨询任务并编制具体项目招标文件,按照邀请招标的程序和评审办法,评审各保留咨询单位提供的具体项目的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从中选定综合分数排名第一的咨询单位,并与其谈判和签订框架合同内具体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合同金额在限额以内,需要较长时间陆续完成的系列咨询服务项目,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框架合同选聘方式:

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或几个阶段咨询的系列项目; 咨询服务内容和特点相同的项目;

咨询服务内容和特点不同的短期、简单的项目。

框架合同方式,是亚洲开发银行倡导的一种采购方式。 个人咨询专家的选聘

选聘个人咨询专家的方式,一般是由选聘人向几个具备相应资格或能力的专家发送委托咨询服务范围材料,并通知其准备个人应聘材料。选聘人通过调查、面谈或组织资格评估,选择专业技术知识、工作经验最符合要求的专家承担咨询任务。选聘个人咨询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个人能够独立完成,选聘咨询单位不值得;

除办公条件外,不需要个人所在单位提供支持、组织管理和承担责任;

个人的经验和资历是主要的合格条件。聘请个人咨询专家,一般是承担课题研究、参加评审工作或担任咨询顾问等,有的相对固定,有的“一事一聘”,视工程咨询任务的具体情况而定,选聘过程和环节也因不同情况而简单或复杂。

(二)国际工程咨询服务采购程序

对于咨询服务而言,世亚行贷款项目的选择方法主要包括6类——基于质量和费用的选择、基于质量的选择、固定预算下的选择、最低费用的选择、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选择和单一来源的选择。其中,基于质量和费用的选择方法、基于质量的选择方法是采购咨询服务最常用的两种方法。

基于质量和费用的选择

基于质量和费用的选择是在列入短名单的咨询公司中使用竞争程序,根据其技术建议书的质量和所提供服务的价格来选择咨询公司。

具体选择程序如下:

准备任务大纲,明确咨询服务的工作目标和范围、职能和职责等; 准备费用估算及预算; 刊登广告;

准备咨询公司长、短名单;

准备并发出建议书征询文件,包括:邀请信、咨询顾问须知、技术建议书标准格式、财务建议书标准格式、任务大纲、标准合同格式、世亚行成员国名单;

接收建议书: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应分别装在密封的信封中同时提交(即采用双信封形式提交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

评审技术建议书:对技术建议书进行质量评审并打分,评审因素一般包括:

咨询公司与咨询任务有关的特别经验;

针对任务大纲制定的方法和工作计划的适当性;

提供咨询任务的主要业务人员的资格和胜任能力,考虑人员的一般资格、对工作的适合性、在类似地区工作的经验和语言;

知识转让(培训)计划的适应性; 主要人员中当地人员的参与。

财务建议书公开拆封:对于技术建议书未能达到最低的合格分或技术建议书被认为未对建议书征询文件和任务大纲做出响应的咨询公司,其财务建议书将不予拆封并在合同签订后被原封退回。借款人应通知那些达到最低合格分的咨询公司,并告知拆封财务建议书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在拆封财务建议书时,应大声宣读咨询公司的名称、技术得分和建议的价格。

评审财务建议书:如财务建议书存在算术错误,应予以校正。一般情况下,最低报价的建议书可得财务满分100分,其他建议书的财务得分按其报价成反比递减。

质量和费用综合评审:总分应在对质量和费用的得分加权后再相加得到,并决定了咨询公司的最终排名。费用权重一般为20%。

谈判并向所选中的公司授予合同:借款人应邀请得分最高的公司进行谈判。谈判应包括对技术建议书、建议的技术方式与方法、工作计划、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的讨论以及咨询公司对改进任务大纲的建议。借款人和咨询公司将共同确定任务大纲、人员配备、工作时间表、后勤支持和递交报告等内容。如果谈判失败无法达成协议,借款人将邀请排名表中的下一家咨询公司进行合同谈判。

基于质量的选择

基于质量的选择是仅对技术建议书的质量进行评审,而与技术建议书排名最高的咨询公司就财务建议书与合同进行谈判的一种方法。

征询文件只要求咨询公司提交技术建议书(不提交财务建议书),在使用基于质量和费用的选择方法中所使用的方法完成技术建议书评审后,借款人应要求获最高技术分的咨询公司提供一份详细的财务建议书。然后,借款人应与咨询公司就财务建议书和合同进行谈判。

固定预算下的选择

此方法仅适用于简单的咨询任务,而且能够准确地界定,同时预算也是固定的。建议书征询文件应说明可获得的预算,并要求咨询公司以不同的信封分别提交其在预算范围内的最佳技术和财务建议书。首先对所有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审,然后当众拆封达到最低合格分的咨询公司的财务建议书,并宣布其报价。超过指定预算金额的建议书应

被拒绝。余者中技术建议书得分最高的咨询公司将被邀请进行合同谈判。

最低费用的选择

此方法仅适用于为标准的或常规性质的咨询任务(审计、非复杂工程的工程设计等)选择咨询公司,而这类任务一般都有公认的惯例和标准。使用此方法时,应为“质量”设定一个“最低”合格分值。短名单上的咨询公司将被邀请同时用两个信封分别提交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首先对所有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审,未达到最低合格分的技术建议书将被拒绝,其余的财务建议书将被当众拆封。报价最低的咨询公司将被邀请进行合同谈判。

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选择

此方法可用于小型的咨询任务(通常不超过20万美元),不宜为此准备和评审有竞争的建议书。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应准备任务大纲,寻求有兴趣的意向表示、咨询公司与咨询任务有关的经验和能力情况,制定短名单,选择拥有最合适资质和业绩的公司。被选中的公司应提交一份技术财务综合建议书,然后受邀请进行合同谈判。

单一来源的选择

使用此方法选择咨询公司将无法得到质量和费用方面的竞争所带来的好处,同时在选择过程中缺乏透明度,因此,只可在例外的情况下使用。

只有在单一来源的选择方法表现出比竞争性选择具有明显优势时,此方法才是适当的:这项工作是公司以前承担工作的自然连续;或在紧急情况下,如应对灾害以及在紧急情况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所需要的咨询服务;或非常小的咨询任务(通常不超过10万美元);或只有一家公司是合格的或具有特殊价值的经验。

二、国内工程咨询服务招标的特别规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据此,未达到国家规定招标规模或者不在国家规定的必须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以及其他类型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规划编制与咨询、投资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评估咨询、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等),并未强制规定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允许招标人采取项目审批部门或主管单位同意的其他较为灵活的采购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直接委托等方式。如果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择工程咨询单位,其具体招标程序和相关要求与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和货物招标类似,下面只重点介绍其特殊规定。

(一)招标条件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工程咨询服务招标: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标文件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服务项目,招标人应当使用国家九部委联合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其他类型的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一般需满足下列规定。

主要内容

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格式; 委托服务范围; 评标标准和方法; 合同主要条款。 标段划分

招标人可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咨询服务项目的不同特点,在保证咨询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咨询服务分段、分项招标,也可以实行若干咨询服务阶段一次性总体招标。但招标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咨询服务项目肢解,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委托服务范围

招标人编制的“委托服务范围,,也称“任务大纲”,是其要求咨询单位完成的咨询任务的详细说明文件。

委托服务范围的作用。委托服务范围中拟定的工作范围是投标人编制建议书的依据,是双方合同谈判的重要文件之一,经适当修改和补充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委托服务范围的内容。典型的委托服务范围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咨询项目背景材料;②咨询项目的工作范围;③咨询项目目的、目

标;④咨询项目所需的服务、调查及数据等;客户和咨询单位各自应尽的职责;对咨询成果和咨询费用报价的要求等。

合同条件

合同条件文本应当选用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编制的标准格式,或者选用有关行业协会编制的合同示范文本。例如,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制定的《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试行本》和根据试行本制定的《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含8个分册),分别适用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评估、招标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运营咨询等八个方面的咨询服务任务。

评标方法

由于工程咨询服务具有智力服务的特点,不宜以服务费用的报价高低作为主要评价因素,因此,国内采购工程咨询服务时使用的评标方法一般为综合评估法,即对投标报价、投标人的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的能力以及咨询方案的优劣进行综合评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补偿

对于工程设计招标,结合市场竞争态势和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需投入的实际情况,招标人可分析设立投标补偿的必要性,如需要,

在投标人须知中应当明确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经济补偿的具体方案,包括补偿范围、标准和办法等。

(三)投标文件

技术文件可采用暗标形式

为保证技术文件评分的公正性,可考虑对技术文件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即技术文件的任何一页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的字符及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暗纹、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名称或编号等),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招标文件还应对技术文件的封面材质和颜色、纸张大小、打印颜色、字体、字号、行距、页边距、页眉页脚设置等作出详细规定。

投标文件的特殊形式要求

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重要性、规模和技术特征,以满足评标工作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确定对投标文件的特殊形式要求,特别是表现投标方案的相关技术文件(模型、沙盘、展板、动画、音视频介绍、图纸图册等)的内容、形式、数量和制作要求等。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招标项目的总体情况,结合委托服务范围、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咨询服务期限和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进行报价。

2016年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第31号令,废止了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各类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上述咨询服务收费由实行政府指导价全面转变为实行市场竞争报价。<

第七章 工程项货物采购合同管理

一、货物采购合同的当事人 (一)买方

买方是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购买货物需求和支付货物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二)卖方

卖方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被买方接受的具有卖出货物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二、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材料采购合同与设备采购合同较为类似,但合同条款相对简单,下面重点介绍与设备采购合同的不同点。

(一)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

合同材料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材料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相关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卖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简单加工、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合同材料进行的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

(二)合同价格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供货周期不超过12个月的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供货周期超过12个月且合同材料交付时材料价格变化超过合同约定的幅度的,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三)交货条款

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

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丟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四)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材料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材料正常使用,并负责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的期限。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材料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12个月止(以先到的为准)。

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材料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内义务后,买方应在7日内向卖方出具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第八章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

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但需要规范与合同管理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目前,我国这方面的立法体系已基本完善。与工程项目合同有直接关系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

《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律。合同关系也是一种财产(债)关系,因此,《民法通则》对规范合同关系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合同法》

《合同法》是规范我国市场经济财产流转关系的基本法,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要遵守其基本规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合同,均需遵守《合同法》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法》是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主要法律,也是规范合同管理行为的法律,能够有效地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国家对工程项目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同行为也必须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建筑法》

《建筑法》是规范建筑活动的基本法律,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就是一种建筑活动,合同的内容也必须遵守《建筑法》的规定。

其他法律

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涉及其他一些法律关系,则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提供担保的,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投保的,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如果要涉及合同的公证、鉴证等活动,则应当遵守国家对公证、鉴证等的规定。如果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双方订有仲裁协议(或者争议发生后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进行仲裁;如果双方没有仲裁协议(争议发生后双方也

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诉讼作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二、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 工程项目合同是一个合同群体

因为工程项目投资多,工期长,参与单位多,一般由多项合同组成一个合同群,这些合同之间分工明确,层次清楚,自然形成一个合同体系。.

合同标的物仅限于工程项目涉及的内容

与一般的产品合同不同,工程项目合同涉及面主要是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线路、管网的建设,土木工程的建设以及设备、材料购置安装等的管理,而且都是一次性过程。

合同内容复杂

与产品合同比较,工程项目合同庞大复杂。大型项目要涉及到几十种专业,上百个工种,几万人作业,合同内容自然庞大复杂。如三峡水利水电工程,共签定78个大合同,5000多个小合同,合同内容极其复杂。

工程项目合同主体只能是法人

《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都规定了工程项目合同的当事人只能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工程项目合同的当事人。

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具有特殊性

工程项目标的物属于不动产,工程项目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生活影响较大,在工程项目的合同订立上必须符合政府的规定,在履行中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督和检查。因此,工程项目合同一般都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章 工程项目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概述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主要由市场定价的计价模式。为适应我国工程投资体制改革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快我国建筑工程计价模式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自2003年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包括规范条文和附录两部分。规范条文共16章: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期中支付、竣工结算与支付、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工程计价表格,具体内容涵盖了从工程招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毕的全过程。附录共有十一个,附录A规定了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办法,附录B~附录K是在计价表格基础上编写形成的,分别为:

工程计价文件封面、工程计价文件扉页、工程计价总说明、工程计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计价表、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量申请(核准)表、合同价款支付申请(核准)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方法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招标人提供,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或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依据之一,一经中标签订合同,招标工程量清单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编制。

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项)工程为单位编制,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组成。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有: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材料

(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拟定的招标文件;

(6)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资料。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所反映的是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招标人负责编制,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作内容。

项目编码的设置

项目编码是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分五级设置,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项目名称的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根据《计量规范》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计量规范》中规定的“项目名称”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一般以工程实体命名。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以附录中的项目名称为基础,考虑该项目的规格、型号、材质等特征要求,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或细化,使其能够反映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中编号为“010502001”的项目名称为“矩形

柱”,可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写成“C30现浇混凝土矩形柱400×400”。

项目特征的描述

项目特征是指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计量规范》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

计量单位的选择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计量规范》的计量单位确定。当计量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应根据所编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要求,选择最适宜表述该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的单位。

工程量的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计量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来计算。因此,在计算综合单价时应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或在措施费清单中列入相应的措施费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工程实体的工程量是唯一的。统一的清单工程量为

各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也方便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对比。

补充项目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如果出现《计量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补充项目的编码由对应计量规范的代码x(即01~09)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清单。鉴于已将“08规范”中“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中的内容列人相关工程国家计量规范,因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规范中将措施项目分为能计量和不能计量的两类。对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即单价措施项目),同分部分项工程量一样,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应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并按现行计量规范规定,采用对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其工程量。对不能计量的

措施项目(即总价措施项目),措施项目清单中仅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但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的项目,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应按现行计量规范附录(措施项目)的规定执行。由于工程建设施工特点和承包人组织施工生产的施工装备水平、施工方案及其管理水平的差异,同一工程、不同承包人组织施工采用的施工措施有时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应考虑多种因素,除了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要考虑水文、气象、环境、安全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措施项目清单的设置,需要:

参考拟建工程的常规施工组织设计,以确定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材料的二次搬运等项目;

参考拟建工程的常规施工技术方案,以确定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垂直运输机械、组装平台等项目;

参阅相关的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以确定施工方案没有表述的但为实现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而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

确定设计文件中不足以写进施工方案,但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内容;

确定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某些需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要求。

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外,因招标人的特殊要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项目和相应数量的清单。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工期长短、工程的组成内容、发包人对工程管理的要求等都直接影响其他项目清单的具体内容。因此,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提供的下列四项内容列项:

暂列金额;

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计日工; 总承包服务。

出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

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估价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价款、工程设备价款以及专业工程金额。暂估价是在招标阶段预见肯定要发生,但是由于标准尚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来完成,暂时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时所采用的一种价格形式。

计日工

计日工是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计日工以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机械台班进行计量,并按照计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计日工适用的所谓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计日工表中的人工应按工种,材料和机械应按规格、型号详细列项。其中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应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设计质量的优劣及设计深度等因素,按照经验来估算一个比较贴近实际的数量,并作为暂定量写到计日工表中,纳人有效投标竞争,以期获得合理的计日工单价。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采购供应材料、设备时,要求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驳等);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应当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支付该项费用。

规费项目清单的编制

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出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列项。

税金项目清单的编制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出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中要对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做出描述。其中建设规模是指建筑面积;工程特征应说明基础及结构类型、建筑层数、高度、门窗类型及各部位装饰、装修做法;计划工期是指按工期定额计算的施工天数;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是指施工场地的地表状况;自然地理条件,是指建筑场地所处地理位置的气候及交通运输条件;环境保护要求,是针对施工噪音及材料运输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和污染所提出的防护要求。

工程招标及分包范围。招标范围是指单位工程的招标范围,如建筑工程招标范围为“全部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招标范围为“全部装饰装修工程”,或招标范围不含桩基础、幕墙、门窗等。工程分包是指特殊工程项目的分包,如招标人自行采购安装“铝合金门窗”等。

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

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工程质量的要求,是指招标人要求拟建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合格或优良标准;对材料的要求,是指招标人根据工程的重要性、使用功能及装饰装修标准提出,诸如对水泥的品牌、钢材的生产厂家、花岗石的出产地、品牌等的要求;施工要求,一般是指建设项目中对单项工程的施工顺序等的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招标工程量清单汇总

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编制完成以后,经审查复核,与工程量清单封面及总说明汇总并装订,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和盖章,形成完整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二、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应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 工程造价的计算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如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组成来分,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有三种形式:

工料单价法; 综合单价法;

全费用综合单价法。

《计价规范》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但在2015年发布实施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中,为了贯彻工程计价的全费用单价,强调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单价应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本教材主要依据《计价规范》编写,即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利用综合单价法计价需分项计算清单项目,再汇总得到工程总造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确定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它是工程量清单编制人按施工图图示尺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工程净量。但该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发承包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的工程量应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

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当然该工程量的计算也应严格遵照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以实体工程量为准。

综合单价的编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该定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而是一种狭义上的综合单价,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的费用并不包括在项目单价中。

综合单价的计算通常采用定额组价的方法,即以计价定额为基础进行组合计算。由于“计价规范”与“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工程内容不尽相同,综合单价的计算不是简单的将其所含的各项费用进行汇总,而是要通过具体计算后综合而成。综合单价的计算可以概括为以下步骤:

确定组合定额子目

清单项目一般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包括了较多的工程内容,计价时,可能出现一个清单项目对应多个定额子目的情况。因此计算综合单价的第一步就是将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与定额项目的工程内容进行比较,结合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拟组价清单项目应该由哪几个定额子目来组合。如“预制预应力C20混凝土空心板”项目,计

量规范规定此项目包括制作、运输、吊装及接头灌浆,若定额分别列有制作、安装、吊装及接头灌浆,则应用这4个定额子目来组合综合单价;又如“M5水泥砂浆砌砖基础”项目,按计量规范不仅包括主项“砖基础”子目,还包括附项“混凝土基础垫层”子目。

计算定额子目工程量

由于一个清单项目可能对应几个定额子目,而清单工程量计算的是主项工程量,与各定额子目的工程量可能并不一致;即便一个清单项目对应一个定额子目,也可能由于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所采用的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之间的差异,而导致二者的计价单位和计算出来的工程量不一致。因此,清单工程量不能直接用于计价,在计价时必须考虑施工方案等各种影响因素,根据所采用的计价定额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重新计算各定额子目的施工工程量。定额子目工程量的具体计算方法,应严格按照与所采用的定额相对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测算人、料、机消耗量

人、料、机的消耗量一般参照定额进行确定。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一般参照政府颁发的消耗量定额;编制投标报价时一般采用反映企业水平的企业定额,投标企业没有企业定额时可参照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

确定人、料、机单价

人工单价、材料价格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市场资源的供求状况进行确定,采用市场价格作为参考,并考虑一定的调价系数。

计算清单项目的人、料、机总费用

按确定的分项工程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消耗量及询价获得的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相应的计价工程量相乘得到各定额子目的人、料、机总费用,将各定额子目的人、料、机总费用汇总后算出清单项目的人、料、机总费用。

计算清单项目的管理费和利润

企业管理费及利润通常根据各地区规定的费率乘以规定的计价基础得出。

将清单项目的人、料、机总费用、管理费及利润汇总得到该清单项目合价,将该清单项目合价除以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即可得到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如果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则还需计算清单项目的规费和税金。

措施项目费计算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用于发生在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所支出的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不能算出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则采用总价项目的方式,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措施项目费的计算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综合单价法

这种方法与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一样,就是根据需要消耗的实物工程量与实物单价计算措施费,适用于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主要是指一些与工程实体有紧密联系的项目,如混凝土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等。与分部分项工程不同,并不要求每个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必须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管理费和利润中的每一项。

参数法计价

参数法计价是指按一定的基数乘系数的方法或自定义公式进行计算。这种方法简单明了,但最大的难点是公式的科学性、准确性难以

把握。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但在投标时很难具体分项预测,又无法单独列出项目内容的措施项目。如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期施工的计价均可以采用该方法。

分包法计价

在分包价格的基础上增加投标人的管理费及风险费进行计价的方法,这种方法适合可以分包的独立项目,如室内空气污染测试等。

有时招标人要求对措施项目费进行明细分析,这时采用参数法组价和分包法组价都是先计算该措施项目的总费用,这就需人为用系数或比例的办法分摊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

其他项目费计算

其他项目费由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等内容构成。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由招标人按估算金额确定。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若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若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由承包人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按估算的费用确定。5.规费与税金的计算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每一项规费和税金的规定文件中,对其计算方法都有明确的说明,故可以按各项法规和规定的计算方式计取。

风险费用的确定

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可能会带来损失的、不确定的状态,工程风险是指项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调试以及移交运行等项目全寿命周期全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这里的风险具体指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承发包双方在招投标活动和合同履约及施工中所面临的涉及工程计价方面的风险。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第十章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一、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

投资控制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因此,咨询工程师必须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地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值,包括建设工程投资的总目标值、分目标值、各详细目标值。如果没有明确的投资控制目标,就无法进行项目投资实际支出值与目标值的比较,不能进行比较也就不能找出偏差,不知道偏差程度,就会使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在确定投资控制目标时,应有科学的依据。如果投资目标值与人工单价、材料预算价格、设备价格及各项有关费用和各种取费标准不相适应,那么投资控制目标便没有实现的可能,则控制也是徒劳的。

由于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有个过程,也由于人们在一定时间内所占有的经验和知识有限,因此,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应辩证地对待,既要维护投资控制目标的严肃性,也要允许对脱离实际的既定投资控制目标进行必要的调整,调整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改变项目投资目标值,而必须按照有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一)投资目标的分解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过程中最重要的步骤,就是项目投资目标的分解。根据投资控制目标和要求的不同,投资目标的分解可以分为按投资构成、按子项目、按时间分解三种类型。

1.按投资构成分解的资金使用计划

工程项目的投资主要分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及工器具购置投资及工程建设其他投资。由于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性质上存在着较大差异,投资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将建筑工程投资和安装工程投资分解开来。

2.按子项目分解的资金使用计划

大中型的工程项目通常是由若干单项工程构成的,而每个单项工程包括了多个单位工程,每个单位工程又是由若干个分部分项工程构成的,因此,首先要把项目总投资分解到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中。

一般来说,由于概算和预算大都是按照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来编制的,所以将项目总投资分解到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是比较容易的。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这种方法分解项目总投资,不能只是分解建筑工程投资、安装工程投资和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还应该分解项目的其他投资。但项目其他投资所包含的内容既与具体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直接有关,也与整个项目建设有关,因此必须采取适当的方法将项目其他投资合理分解到各个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中。最常用的也是最简

单的方法就是按照单项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和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之和的比例分摊。但其结果可能与实际支出的投资相差甚远。因此实践中一般应对工程项目的其他投资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将其中确实与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有关的投资分离出来,按照一定比例分解到相应的工程内容上。其他与整个项目有关的投资则不分解到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上。

另外,对各单位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还需要进一步分解,在施工阶段一般可分解到分部分项工程。

3.按时间进度分解的资金使用计划

工程项目的投资总是分阶段、分期支出的,资金应用是否合理与资金的时间安排有密切关系。为了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据此筹措资金,尽可能减少资金占用和利息支出,有必要将项目总投资按其使用时间进行分解。

编制按时间进度的资金使用计划,通常可利用控制项目进度的网络图进一步扩充而得。即在建立网络图时,一方面确定完成各项活动所需花费的时间,另一方面同时确定完成这一活动的合适的投资支出预算。在实践中,将工程项目分解为既能方便地表示时间,又能方便地表示投资支出预算的工作是不容易的,通常如果项目分解程度对时间控制合适,则对投资支出预算可能分配过细,以致于不可能对每项

活动确定其投资支出预算。反之亦然。因此,在编制网络计划时应在充分考虑进度控制对项目划分要求的同时,还要考虑确定投资支出预算对项目划分的要求,做到二者兼顾。

以上三种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的方法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在实践中,往往是将这几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从而达到扬长避短的效果。例如,将按子项目分解项目总投资与按投资构成分解项目总投资两种方法相结合,横向按子项目分解,纵向按投资构成分解,或相反。这种分解方法有助于检查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投资构成是否完整,有无重复计算或缺项;同时还有助于检查各项具体的投资支出的对象是否明确或落实,并且可以从数字上校核分解的结果有无错误。或者还可将按子项目分解项目总投资目标与按时间分解项目总投资目标结合起来,一般是纵向按子项目分解,横向按时间分解。

(二)资金使用计划的形式

1.按子项目分解得到的资金使用计划表

在完成工程项目投资目标分解之后,接下来就要具体地分配投资,编制工程分项的投资支出计划,从而得到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表。其内容一般包括:

(1)工程分项编码; (2)工程内容;

(3)计量单位; (4)工程数量; (5)计划综合单价; (6)本分项总计。

在编制投资支出计划时,要在项目总的方面考虑总的预备费,也要在主要的工程分项中安排适当的不可预见费,避免在具体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时,可能发现个别单位工程或工程量表中某项内容的工程量计算有较大出入,使原来的投资预算失实,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其尽可能地采取一些措施。

2.时间—投资累计曲线

通过对项目投资目标按时间进行分解,在网络计划基础上,可获得项目进度计划的横道图,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其表示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总体控制时标网络图上表示;另一种是利用时间一投资曲线(S形曲线)表示。

时间—投资累计曲线的绘制步骤如下:

(1)确定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编制进度计划的横道图;

(2)根据每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或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计算单位时间(月或旬)的投资,在时标网络图上按时间编制投资支出计划。

(3)计算规定时间t计划累计完成的投资额。其计算方法为:各单位时间计划完成的投资额累加求和。

(4)按各规定时间的值,绘制S形曲线。

每一条S形曲线都对应某一特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因为在进度计划的非关键路线中存在许多有时差的工序或工作,因而S形曲线(时间—投资曲线)必然包络在由全部工作都按最早开始时间开始和全部工作都按最迟必须开始时间开始的曲线所组成的“香蕉图”内。发包人可根据编制的投资支出预算合理安排资金,同时发包人也可以根据筹措的建设资金调整S形曲线,即通过调整非关键路线上的工序项目的最早或最迟开工时间,力争将实际的投资支出控制在计划的范围内。

一般而言,所有工作都按最迟开始时间开始,对节约发包人的建设资金贷款利息是有利的,但同时,也降低了项目按期竣工的保证率。因此,咨询工程师必须合理地确定投资支出计划,达到既节约投资支出,又能控制项目工期的目的。

3.综合分解资金使用计划表

将投资目标的不同分解方法相结合,会得到比前者更为详尽、有效的综合分解资金使用计划表。综合分解资金使用计划表一方面有助于检查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投资构成是否合理,有无缺陷或重复

计算;另一方面也可以检查各项具体的投资支出的对象是否明确和落实,并可校核分解的结果是否正确。

二、投资偏差分析

在确定了投资控制目标之后,为了有效地进行投资控制,咨询工程师就必须定期地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当实际值偏离计划值时,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适当的纠偏措施,以使投资超支尽可能小。

(一)挣值法

投资偏差分析的方法很多,这里着重介绍挣值法。

挣值法(EVM)作为一项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最初是美国国防部于1967年首次确立的。到目前为止国际上先进的工程公司已普遍采用挣值法进行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综合分析控制。用挣值法进行投资、进度综合分析控制,基本参数有三项,即已完工作预算投资、计划工作预算投资和已完工作实际投资。

1.挣值法的三个基本参数 (1)已完工作预算投资

已完工作预算投资为BCWP,是指在某一时间已经完成的工作(或部分工作),以批准认可的预算为标准所需要的资金总额,由于发包

人正是根据这个值为承包人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投资,也就是承包人获得(挣得)的金额,故称挣值。

(2)计划工作预算投资

计划工作预算投资,简称BCWS,即根据进度计划,在某一时刻应当完成的工作(或部分工作),以预算为标准所需要的资金总额。一般来说,除非合同有变更,BCWS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保持不变。

(3)已完工作实际投资

已完工作实际投资,简称ACWP,即到某一时刻为止,已完成的工作(或部分工作)所实际花费的总金额。

2.挣值法的四个评价指标

在这三个基本参数的基础上,可以确定挣值法的四个评价指标,它们都是时间的函数。

(1)投资偏差CV

将BCWP,即已完成或进行中的工作的预算数与ACWP,即此工作的实际投资比较。

负值CV意味着完成工作的投资多于计划。即当投资偏差CV为负值时,表示项目运行超出预算投资;当投资偏差CV为正值时,表示项目运行节支,实际投资没有超出预算投资。

(2)进度偏差SV

将BCWP,即已完成或进行中的工作的预算数与BCWs,即计划应完成的工作的预算数比较。

负值意味着与计划对比,完成的工作少于计划的工作。即当进度偏差SV为负值时,表示进度延误,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当进度偏差SV为正值时,表示进度提前,实际进度快于计划进度。

投资(进度)偏差反映的是绝对偏差,结果很直观,有助于投资管理人员了解项目投资出现偏差的绝对数额,并依此采取一定措施,制定或调整投资支出计划和资金筹措计划。但是,绝对偏差有其不容忽视的局限性。如同样是10万元的投资偏差,对于总投资1000万元的项目和总投资1亿元的项目而言,其严重性显然是不同的。因此,投资(进度)偏差仅适合于对同一项目作偏差分析。投资(进度)绩效指数反映的是相对偏差,它不受项目层次的限制,也不受项目实施时间的限制,因而在同一项目和不同项目比较中均可采用。

在项目的投资、进度综合控制中引入挣值法,可以克服过去进度、投资分开控制的缺点,即当我们发现投资超支时,很难立即知道是由于投资超出预算,还是由于进度提前。相反,当我们发现投资低于预算时,也很难立即知道是由于投资节省,还是由于进度拖延。而引入挣值法即可定量地判断进度、投资的执行效果。

偏差分析的表达方法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上三个参数可以形成三条曲线,即计划工作预算投资(BCWS)、已完工作预算投资(BCWP)、已完工作实际投资(ACWP)曲线。

(二)偏差原因分析

偏差分析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找出引起偏差的原因,从而有可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或避免相同原因的再次发生。在进行偏差原因分析时,首先应当将已经导致和可能导致偏差的各种原因逐一列举出来。导致不同建设工程产生投资偏差的原因具有一定共性,因而,可以通过对已建项目的投资偏差原因进行归纳、总结,为该项目采用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一般来说,产生投资偏差的原因有几种: 投资偏差原因 物价上涨 设计原因 业主原因 施工原因 客观原因

(三)纠偏措施 1.修改投资计划

修改投资计划就是对用于管理项目的投资文件进行修正,比如调整设计概算,变更合同价格等等,必要时,必须通知工程项目的利益关系者。

2.采取纠偏措施

对偏差原因进行分析的目的是为了有针对性地采取纠偏措施,从而实现投资的动态控制和主动控制。纠偏首先要确定纠偏的主要对象,如上面介绍的偏差原因有些是无法避免和控制的,如客观原因,充其量只能对其中少数原因做到防患于未然,力求减少该原因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对于施工原因所导致的经济损失通常是由承包人自己承担的,从投资控制的角度只能加强合同的管理,避免被承包人索赔。所以,这些偏差原因都不是纠偏的主要对象。纠偏的主要对象是发包人原因和设计原因造成的投资偏差。在确定了纠偏的主要对象之后,就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纠偏措施。纠偏可采用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和合同措施等。

3.按照完成情况估计完成项目所需的总投资EAC

按照完成情况估计目前实施情况下完成项目所需的总投资EAC,有三种情况:

4.整理纠偏资料,吸取教训

找出产生偏差的原因后,连同所选择的纠偏措施以及从投资控制中吸取的其他方面的教训等都要形成文字材料,作为本工程项目或者其它工程项目的历史资料以供参考。

第十一章 工程项目环境管理

一、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我国已经被纳入法制化轨道,其目的是为项目的布局、选址和确定其发展规模提供决策基础和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服务,即在造成环境损害之前尽可能多地提供环境信息,以求把不利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主要有三部分,即工程分析、清洁生产评价和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识别与预测。

(一)工程分析

工程分析是从有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角度对工程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原料、能源、工艺、土地利用和污染特征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以确定主要影响因子,并对其影响的过程及危害特性进行分析。工程分析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基础,为项目决策提供了基础资料,为环境保护设计提供了优化建议,为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了建议指标和科学数据。

(二)清洁生产评价

清洁生产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叫法,如“废物最小化”、“无废物工艺”、“污染预防”等,但其基本内涵是一

致的,即通过对产品和产品的生产过程采用预防污染的策略来尽可能地减少污染。

清洁生产已被证明是优于传统污染控制方法且需优先考虑的一种环境战略。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引入清洁生产的思想,将大大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减轻工程项目末端处理的负担,提高工程项目的环境可靠性,并且能够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识别与预测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识别的目的,就是要明确工程项目给环境带来的影响,包括影响的种类、时间、空间范围和程度。而影响的预测是在影响识别确定可能是重大环境影响后,预测工程项目对环境产生影响、导致环境质量或环境质量价值的变化量、空间变化范围、时间变化阶段等。

二、绿色设计

(一)绿色设计的含义

绿色设计也称为生态设计、环境设计等,是20世纪80年代末出现的一股国际设计潮流。绿色设计是指针对工程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充分考虑对资源和环境的影响,以减轻环境污染或减少原材料、自然资源的利用为目的,所使用的技术、工艺或产品的总称。绿色设计的原则是“3R”原则,即Reduce,Reuse,Recycle,减少环境污染、减

小能源消耗,产品和零部件的回收再生循环或者重新利用。绿色设计的目的是要克服传统设计的不足,使所设计的产品满足绿色产品的要求。

(二)绿色设计的内容

绿色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绿色材料选择与管理;产品的可回收性设计;产品的可拆卸性设计。

1.绿色材料选择与管理

在设计中应首选环境兼容性好的材料及零部件,避免选用有毒、有害和辐射特性的材料。所用材料应易于再利用、回收、再制造或易于降解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可持续发展。另外,还要尽量减少材料的种类,以便减少产品废弃后的回收成本。

2.产品的可回收性设计

可回收性设计是指在产品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该产品报废后回收和再利用的问题。综合考虑材料的回收可能性,回收价值的大小,回收的处理方法等。

3.产品的可拆卸性设计

为了降低产品的装配和拆卸成本,设计师在满足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要使所设计的结构易于拆卸,维护方便,并在产品报废后能够重新回收利用。

(三)绿色设计的方法 1.模块化设计

模块化设计是指在对一定范围内的不同功能或相同功能不同性能、不同规格的产品进行功能分析的基础上,划分并设计出一系列功能模块,通过模块的选择和组合可以构成不同的方案,从而满足不同的需求。模块化设计的应用不仅可以提高质量、便于后期维护,同时还有利于废弃后的拆解与回收。

2.循环设计

循环设计也称回收设计,即在进行设计时,充分考虑产品部件及材料的可回收性,回收价值的大小,回收处理方法,回收处理结构工艺等与回收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以达到资源和能源的充分有效利用,是实现环境污染最小的一种设计思想和方法。

3.并行工程设计

并行工程是以集成、并行的方式进行设计,力求在设计阶段就考虑生命周期的全过程的所有因素,包括质量、成本、进度计划和用户要求等。要实施并行工程,首先需要设计人员组成绿色工作小组模式进行分工合作,其次要进行相关信息和技术的集成,同时需要一定的支撑环境,从而实现绿色设计。

(四)绿色设计的发展趋势

产品的组合设计、循环设计以及产品与服务的非物质化设计已成为“绿色设计”的一种趋势,这样的设计能更好地体现节能与环保。“绿色设计”的主题和发展趋势大致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使用天然的材料。以“未经加工”形式在家具产品、建筑材料和织物中得到运用。直接使用天然材料在产品中的设计不但节省了能源,而且缩短了生产环节,提高了生产效率,

2.强调使用材料的经济性。摒弃无用功能和纯装饰的样式,创造形象生动的造型、回归经典的简洁。同时,在简洁中精心融入“高科技”、“高情感”的因素。在使用产品时使人感受到时尚、亲近和温暖。

3.多种用途的产品设计。可以使用增加乐趣的设计方法,避免因厌烦而替换的需求。这种产品还能够升级更新,通过尽可能少地使用其他材料来更新换代,以便达到实用且节能的目的。

4.利用回收材料的产品设计。我们不可以简单地认为采用可回收材料的产品就一定是绿色产品,因为产品可回收性有可能加快产品废弃速度;人们对可回收材料的外观认可程度也可能会对产品的销售产生影响。

第十二章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一、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理解要点 (一)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标准

1999年10月,原国家经贸委颁布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试行标准》;200年11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颁布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属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与OHSAS18001内容基本一致;2012年2月1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11)已正式发布并实施,修订后的国家标准等同采用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最新标准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18年3月12日发布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SO45001—2018),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随之发布了《关于认证标准由GB/T28001—2011转换为ISO45001:2018的认可转换说明》文件,要求于2021年3月12日前完成OHSMS相关领域认证标准的转换。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旨在使组织能够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以预防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同时

主动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该标准覆盖了OHSAS18001的所有技术内容,并考虑了国际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现有文件的技术内容。

2.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1996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会员会颁布了《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199),2004年修订为《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后来修订为《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16),属推荐性国家标准,等同于采用ISO14001:2015,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体系,旨在为组织提供一种框架用于保护环境、响应不断变化的环境条件并与社会经济需要保持平衡。该标准体系适用于任何类型、性质与规模的组织,并适用于各种地理、文化和社会条件。

(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理解要点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理解要点 (1)适用对象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1)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消除或尽可能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包括体系缺陷),利用职

业健康安全机遇,应对与组织活动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不符问题;

2)持续改进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和目标实现程度; 3)确保组织自身符合其所阐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4)对符合本标准的情况进行自我鉴定和自我声明。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用于不同规模、各种类型和活动的组织,并适用于组织控制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该风险考虑了组织运行所处的环境以及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2)运行模式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遵守由查理斯,戴明提供的计划、实施、检查与改进(简称PDCA)的管理模式。

2.环境管理体系理解要点 (1)适用对象

本标准规定了组织能够用来提升其环境绩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1)寻求以系统的方式管理其环境责任的组织; 2)寻求提升环境绩效的组织; 3)寻求履行合规义务的组织; 4)寻求实现环境目标的组织。

环境管理标准适用于任何组织,不管其规模、类型和性质,并且适用于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组织确定能够控制或施加影响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因素。

(2)运行模式

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与职业健康安全相似,共同遵守由查理斯戴明提供的计划、实施、检查与改进(简称PDCA)的管理模式。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要素

PDCA模式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要素分为以下六个部分: (1)组织所处的环境。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时,组织应理解其所处的环境,确定与其宗旨相关并影响其实现体系预期结果的能力的内外部问题;理解员工及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明确这些需求和期望中哪些将成为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边界和适用性,以界定其范围。

(2)领导作用。包括领导者作用与承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及参与和协商4个要素。标准强调最高管理者领导以及员工参与,以使工作场所更安全更健康。最高管理者应证实其在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方面的领导作用与承诺;与组织各层次的员工协商后建立、实施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针,以文件的方式表述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意图与原则;

确保在组织内部各层次分配并沟通体系内相关岗位的职责、责任和权限。

(3)策划。包括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等管理体系要素。组织可通过确定其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策划措施进行处理来确保实现其预期结果,这些风险和机遇可能与环境因素、合规义务、其他问题,或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有关;确定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并确定实现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的策划以及可用来评价可测量的目标实现情况的参数。

(4)支持和运行。包括资源、能力、意识、信息交流、文件化信息、运行策划和控制、应急准备和响应等管理体系要素。在支持与运行阶段要确定并提供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要实施必要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意识和工作技能;及时有效地沟通和交济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因素和管理体系的信息,注重相关方所关注的环境问题;形成管理体系文件并纳入严格的文件管理;确保与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有关的措施均已按策划进行,使组织的各类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对于潜在的紧急情况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响应。

(5)绩效评价。包括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内部审核,管理评审3个要素。在绩效评价阶段要对影响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状况的

重大活动与运行中的控制措施进行监视和测量,适时分析、评价和沟通监视和测量的结果,以及对法律要求和其他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定期进行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从整体上了解组织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判断其有效性和对本体系的符合性;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对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在组织内外部变化条件下体系的持续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支持组织实现持续改进。

(6)改进。包括采取纠正措施以管理事件和不符合、持续改进等2个要素。组织应策划、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过程,以管理事件和不符合,包括报告、调查和采取措施;应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与有效性,确定支持持续改进的措施的等级、程度与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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