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甲):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出租的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的情况下,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在第一市场内的门店两间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房屋租金按每月为_元整,租期从二0 年 月 日至二0 年 月 日止。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房屋出租押金_ 元整。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5日前交清。乙方应按时交付租金,如不按时交纳租金,乙方每天应交付给甲方违约金_元,否则押金_元归甲所有,并收回出租之房屋。
三、出租房屋期间,管理费、水电费和其他税费由乙方负担。如遇安全、水、火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灾害和乙方的人身安全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但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补偿乙方迁让的损失或罚款_元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但押金不退回。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壁、电线及水管等物,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在迁出时不得拆除,甲方不予任何价格补偿。
六、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第三方,不必征得乙方的同意,但应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自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让给第二方,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如果乙方自行转让所交押金不退回。
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十日内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有甲方处理。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凭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九、乙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十、乙方进行室内装修和经营时,必须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并配置有关的消防设施,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十一、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条例,随时配合甲方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检查,如有违反计划生育者,一经查出,后果自负。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房屋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二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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