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党建融合联合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有效地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和改进工作,更好地推动党建融合联合党组织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1.述职对象。党建融合联合党组织各成员单位党组织书记。
2.述职次数。党建融合联合党组织每年至少组织1次述职评议报告会。
3.述职主要内容。本单位党组织参与党建融合工作的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落实联合党组织工作要求情况,本单位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情况。
4.述职的方法步骤。各成员单位党组织书记对照自身党建融合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全面自查,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撰写述职报告。
5.联合党组织成员单位党组织书记在述职大会上进行党建工作述职,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进行述职汇报。
6.联合党组织书记对各成员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下一步需要改进的方向和要求。
7.各成员单位党员、群众代表对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抓融合党建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评议中确定为不合格的单位,退出联合党组织。
8.述职评议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党组织书记针对点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整改并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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