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博览(理论) 2009年6月 Culture And History Vision(Theory) Jun.2009 王芳 [摘要]翻译作品归属问题和译者主体性提法的实质是源于对翻译忠实原则的否定。究其实,译作只是外国文学的化身而非 另类、译者只是外国文学的传递者而非创造者,对原作、原作者、源语文化乃至本国读者负责任的译者应该是一个信奉并坚守忠实 原则的翻译工作者。 [关键词]译作归属;译者主体;忠实原则 中图分类号:H 31 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 627—8653(2009)06—0025—03 刘亚猛先生在《从“忠实于源文本”到“对源语文化负责”:也谈翻 “译作自创论”。问题在于:经过翻译之后,这篇作品究竟是被创造成了 另外一部与原作无关的新产品,还是只不过被换了个载体重新表达了 一译规范的重构》一文中指出:“‘忠实’这个一度被奉为圭臬的翻译原则 在西方已经不再受到尊崇,并且已事实上黯然退出了翻译话语的流通 领域 。笔者由此引起了一些关于国内翻译理论的联想,如:翻译理 论家谢天振先生认为,“翻译已不是外国文学,而是本国文学。如用中 下,内涵仍是它自己?翻译究竟是否能产生与原作及其作者毫不相 干的另~“作品”?翻译的创造究竟是语言载体的转变创造还是整个作 品的创造?因此,追根溯源,这个问题的实质就在于翻译究竟是传达过 程还是创作过程?究竟是否要以原作、原作者、源语文化为依据和标 准。这样一来,问题自然就与翻译的忠实原则联系上了。 文出版的《高老头》,如果说它的作者是巴尔扎克的话,岂不意味着巴 尔扎克会用中文写作?这显然于理不通,因此中文本的《高老头》的作 者理应是译者傅雷,而不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而一旦明确了译本的 作者是谁,该作品的国别归属也就不言而喻了”[2】。树才先生在《译 译者主体性提法同样与忠实原则紧密相关。对忠实的解构和批判 导致对译者的加权,只有抛开原作对译文的限制,否认对原作、原作 者、源语文化的忠实,才能谈得上“不仅能赋予他们所翻译的原文以生 诗:不可能的可能》一文中论述译者的主体地位时也说道:“一首法文 诗,优秀也好,拙劣也好,只同原作者有关。被译成汉语后,它已经是一 首汉语诗了,译得优秀也好,译得拙劣也好,也只同译者有关” 3。让 笔者感到困惑的是,诸如此类“翻译再创造”、“食人主义翻译”、发挥 命,而且能够决定他们所赋予的是什么样的生命 的“译者主体性”, 才能由译者任意发挥其“主体自主性”,对原作为所欲为地割裂、添加, 并美其名日“创作”。而承认忠实原则,就限制了译者主体性,那种情况 下,可讨论的最多就是译者“如何带着镣铐跳舞”,而不是以原作者为 “幌子”、以原作品为“门面”,由译者作为主体(作者)来决定诞生何种 “译者主体性”等等论调现在似乎已经有了主流声音的地位。因此,笔 者认为有必要再探究一下译作归属和译者主体性问题,究其实,即对 于翻译忠实原则的态度问题。 译作归属和译者主体性与忠实原则的关系 新生命。因此,译者主体性的实质是建立在否认忠实原则基础上的。 “译作自创论”和“译者主体论”借否定忠实原则而自立,笔者即效 法此道,以指出其理论荒谬性来从另一角度重新确认一下翻译的忠实 原则。 一、讨论翻译作品究竟是属于原产地还是译人国、作者究竟是原作者 还是译者,实际上混淆了一个概念,即:这个“翻译作品”究竟是指什 么?按照大众对作品、作者的理解,无疑这个“作品”是指原作,即使要 求准确表述,也只不过是指原作的中文版,那自然就不存在作品、作者 对于“翻译已不是外国文学而是中国文学”的论调,不如把它放到 商务或政务翻译中来看,更易彰显其荒谬性。如:某政要、巨商在谈判 中作出一番承诺性表态(无论口头或书面),经译者翻译后,以“译作自 二、译作仍然是外国文学 的归属之争了。谢先生推出的中译本《高老头》作者是傅雷论,其实质 是说,经过翻译,此《高老头》已非彼《高老头》,它整个已变成了另一 个与原作毫不相干的物品,包括作者。它已经不仅是翻译,还是“作 品”。注意:在此,大众的理解与谢先生所指有别。大众的理解是这本书 创论”的观点,这段话的“产权”就已经变为译者所有了,那么逻辑上其 承诺责任也应与话语内容同时归译者所有,只不知这种情况下是否有 人愿意或能够以高扬译者主体性的姿态站出来承担那份责任。当然, 提出此论者可以指文学作品的翻译有所不同,因为艺术具有创造性。 是指外国文学作品,而谢先生所指的是这本书是本国翻译“产品”,已 经由译者重新创造过了,不再是原来那部作品了。对此,笔者概括为 [作者简介]王芳,女,湖南衡阳人,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外语系副教授,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实践、英语教学法(湖南长沙,410205 o [基金项目]2007年度湖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基于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培养的心理干预结合双向实践教学模式研究》(项目编 号:07C027),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2008—2009年度立项课题《诗歌翻译与文化传播的审美规律研究》(项目编号:0806053B)。 25 从译作的归属和译者主体 翻译忠实原则 我们且暂不深究此说是否能如“白马非马论”一般将文学翻译圈出普 本义,而不是译者的思想。这是由于原作出名了,名气大到外国读者都 遍规律之外,仅就创造一部作品与借翻译别人的作品而融人自己“创 想一探究竟的地步,而译者想表达些什么,恕我直言,读者还没兴趣关 造”的劳动强度、难度、贡献度及决定作品从无到有的创造性来比较, 注。作为译者,如果确实有太多的思想和“艺术创造”需要表达,那么最 恐也难以昧心说,作者呕心沥血创作的艺术品一经翻译就应易主吧。 好的办法是去做作者,自立门户肆意创造,而不是用别人的作品兜售 而之所以能够出现译作自创的观点,其根源也并非是因为艺术具有创 自己的“私货”,搞“挂羊头卖狗肉”那一套,还美其名日“再创造”、“食 造性,真正的原因只是由于艺术具有虚拟性,不需要对确定特指的接 人主义翻译”、发挥“泽者主体性”等等。坚持“食人主义”译法的主体型 受方负实际的责任。 译者尽可作为“全能的读者和不受约束的作者”,但却不可再称作译 谢先生为了证明翻译所有权说,曾经举了一个电话机的例子—— 者,其“作品”也决不可再称为某作者某著作之译本。这里可以说到一 “决不能因某人某物起的是传递作用而改变该人该物的归属。好比我 个来自原作者的典型例子——“昆德拉(因成名作《玩笑》被外国记者 们家里的电话机,我们不能因为它总是传递他人的信息,而把它说成 误解)才想到去读自己作品的法译本,发现译者‘没有翻译小说,而是 是人家的q 。确实,从来没人会把传递别人话的自家电话机说成是别 把它改写了’。无独有偶,其英译本也令他痛心疾首:‘英文本使我大吃 人的,但也绝不会有人把电话机所传别人的话说成是电话机说的。电 一惊。章节的数目改变了;章节的顺序也改变了;许多段落都被删掉。 话机是自己的,话是别人的,正如译者是本国的,翻译作品是别国的! 我在《泰晤士报文学副刊》上发表了一封抗议信,要求读者不要接受《 不会有人像谢先生所反对的那样“因某人某物起的是传递作用而改变 玩笑》的英译本,不要把它看作是我的小说’。” ]此事导致昆德拉曾 该人该物的归属”,但绝大多数人也不会因某人某物起过传递作用就 经有整整两年,毅然终止自己的小说创作,埋头校对他的那几本小说 把被传递物归于该人该物所有。如果一个人传递过来的别人的东西就 的法文译本。这实在是对译者责任心的一种极大拷问和对“译者主体 变成了不是别人的,而是属于传递者,那按此逻辑,知识产权之争便毫 性”的全盘否定。 无意义,剽窃一族必欢欣鼓舞。如果现实世界都取这种逻辑的话,文学 实际上,强调译者主体性不过是为某些人借别人作品来表达自己 作品归属倒在其次,恐怕已经出台的《物权法》乃至实行多年的《中 找个理论遮羞布而已。这样的人和做法在理论界或许还有一点自欺欺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要陷人混乱。 人的蒙骗性,但到了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实务翻译时,若译者还强调主 树才先生同时说到:“译者和原作者的关系是不言自明的,否则译 体性、喜欢在翻译中添加点“自创游戏”,甚至豪称“我说的”,恐怕除了 者译诗前就不必去争取什么版权授权”,但他仍然认为:“译者如果把 被雇主踢出门去,不会有第二种下场。然而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一目 一首诗译好了,那么译诗同原文诗就没什么关系了;……但译者如果 了然的东西到了理论界就变成一本糊涂账了呢?这恐怕也是一个值得 把一首诗译糟了,那么译诗肯定同原文诗瓜葛上了,因为原文诗意外 那些喜欢在文章中把“花”表达为“具备以光合作用吸取养料和能量以 地被损害了,当然也涉及原文诗作者的荣誉,I 。以上论述依据的标准 维持生存的能力的生物为了繁衍种族而聚集生命精华结成的以鲜艳 和逻辑之混乱、霸道显而易见,一个译者如持这种“好是我的,坏是你 的颜色和刺激的气味吸引传播媒介的重要器官”的学者认真反思的 的”的译者主体地位观,相信也不会有作者肯给予他授权。 问题 译界还有人将原作和译作的关系比作夫妻关系,认为涉及男权主 义和不平等待遇。笔者认为:原、译作关系不平等是应该的,反之倒是 四、忠实原则再认定 不正常的;而且原、译作的关系还不应比作夫妻关系,甚至不宜比为父 子关系,因为父子虽长相、个性有所类似,DNA相通,但毕竟不是同一 前些年翻译理论关于忠实原则研讨的焦点问题还是归化译法对 人了。翻译,其实应该相当于为外国人融入本国做化妆、变装、换口音 原作的损失问题,如:“语言不仅仅是交流的工具,它还是文化的载体, 甚至教语言的工作。就如鲁迅先生所说,“给洋鬼子化个妆”,但是“不 它本身也有意义。所以把翻译当成一个过滤装置,一经翻译只存意义, 必剜眼、割鼻”,不论他外表变得多厉害,人总还是原来那个完整的外 滤出语言形式(表达手段)的作法往往使我们失去很多有价值的东西。 国人,只是能够融人中国社会,可以与中国人沟通、共鸣了。译作只是 极度的归化译法会抹去许多风格、艺术、文化的特征,从而影响译文的 原作的一个化身,也就是说:翻译作品仍然是外国文学作品,只是需要 真正价值” ],其前提当然是肯定了对原文忠实这一基本原则。主流 在后面加上说明——中文版。作者仍是原作者,只是需多附一个译者 理论界对于是否应“忠实”的议题除了“雅俗共愤”的白眼之外,是不屑 名,这其实就承认了译者的劳动和贡献。 一顾的。而现在对于“忠实”原则的挑战则“进化”到了整体颠覆,甚至 连译者和作者谁为主、作品是谁的都分不清的程度,也真让人不得不 三、译者主体性的定位错误 感慨当今价值标准的异化与混乱。 因此,现在来谈“翻译忠实原则”,还有必要先辨析一下何为“翻 要对译者进行准确定位,需要先明确作者和译者的概念区别。据 译”。唐代贾公彦《义疏》中说:“译即易,谓换易言语使相解也”;《新 《现代汉语词典》:作者是文章的写作者,艺术作品的创造者。对应于 华字典》释为:把一种语文依照原义改变成另一种语文;《现代汉语词 “作者”的定义,我们可以这么界定:译者是将作者所写的文章或所创 典》解为: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其中表 造的艺术作品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人。 述出的基本意义概念有两个:一是翻译做的是语言转换工作,二是转 以此为基础,我们就比较容易来界定译者的概念和职责,才比较 换需以传达原义为目的和标准。此外,还有费道罗夫的“用一种语言手 容易看清“译者主体性”反从为主的定位错误:译者作的只是传达介绍 段忠实、全面地表达另一种语言表达的东西”说,奈达的“在接受语寻 原作的工作,而不是作为仓 造主体另起炉灶新生一个与他人无干的作 找原语信息尽可能接近的、自然的对等话语”说等等。所有这些,都道 品,所以译者的职责就只能是忠实地传达原义,不能因自己经手传达 出了翻译的本质,即:忠实地传达原义。 就误会东西变成了自己所有,把自己定位为创造“主体”,自命对别人 但是,“解构主义者从意义是在语言符号的延异过程中产生的,不 作品拥有生杀予夺的主体支配权。因为读者所希望看到的,是原作的 具有确定性这一大前提出发,主张应该干脆承认‘疏漏、歪曲、不忠’是 26 文史博览(理论) 2009年6月 Culture And History Vision(Theory) Jun.2009 ‘译者无法逃脱的宿命’,……乐于见到具有多语值、多话音、多层表达 而且应该。 侧重的译文,以与同样具有这些特征的原文匹配”l9 ;女权主义者和后 综上,解构主义也好,食人主义也好,并不能为否定翻译忠实原则 殖民主义者则将译者对原文的忠实与传统婚姻关系所要求的妻子对 提供有说服力的依据,并不能使译作自创、译者主体之类论调站住脚。 丈夫单方面的忠实等量齐观,与殖民者以母国为范本打造殖民地相提 那为什么会出现彼呼此应,对此扩展利用不绝的现象呢?对此,我们应 并论。如安德烈_勒菲弗尔公开主张译者应“不仅能赋予他们所翻译的 该拷问一下译者的责任感:“究竟是希望读者通过贴切的译文如见其 原文以生命,而且能够决定他们所赋予的是什么样的生命”[to],巴斯奈 人(原著作者),还是要读者目眩于漂亮的译文而击节称赏译者本人? 特等人则将巴西的“食人主义”和“吸血主义”翻译观推崇为后殖民时 这两种心态可能折射出对待文学翻译事业的两种不同的出发点。 ”] 代的翻译范式,号召译者做“全能的读者和不受约束的写作者,为了自 有的译者由于受“不适当的写作冲动”的驱使,翻译中喜欢“添油加 己的健康和营养大胆地吞噬原文”l】 。由此导致了对翻译忠实原则的 醋”,或“锦上添花”。对此,钱钟书告诫“能写作的译者”要有克己工夫, 否定,并进而出现了如译作自创、译者主体等种种论调。 不要把翻译变成借体寄生的、东鳞西爪的写作。一个对原作、原作者、 其实,只要我们不搅进其纠缠混乱的理论泥潭,从宏观上高屋建 源语文化乃至本国读者负责任的译者应该是一个信奉并坚守忠实原 瓴地透视一下其主要观点,便不难发现其软肋: 则的翻译工作者,因为,对忠实原则的背叛最终导致的是读者对原作 其一、高扬译者主体性的“食人主义”翻译并不能维护弱势文化的 者、作品和源语文化的误解和曲判,也标志着译者对原作者和读者的 自我专利,处于强势地位的文化更具备吞噬源语文化作品的优越性, 背叛。对于这~论断,有一个来自读者的民意调查可以作为侧证:《文 因为弱势文化的关注者和维护者要少得多,发出的声音既小,听得到 汇读书周报》与南京大学西语系翻译研究中心共同组织了《红与黑》 又愿意辨析的人也难找。所以,试图靠否定忠实原则来拯救、维护弱势 汉译读者意见征询,结果表明读者较喜爱的译文是:“‘等值’类为 文化,其效果恐怕适得其反。 78.3%,‘再创造’类为21.7%”l】 。 其二、通常状态下的语言意义不确定性只是一个纯理论研讨概 最后,笔者想强调两句话:“作者是挖井人”、“读者是衣食父母”, 念,并不能直接得出具体作品语境下的意义不可定向解读和翻译的结 谨以此作为否定忠实原则的译者诫! 论。比如:一个落水的外国人叫“救命”,无论以何种语言翻译,无论被 理解成丢救生圈、用直升机、开救生艇抑或派人下水去救,但总不会因 [参考文献] 意义的“不确定性”而被理解成叫“不要救命”罢?否定语言基本意义确 [1]刘亚猛.从“忠实于源文本”到“对源语文化负责”:也谈翻译规 定性之极端化于此可见一斑。何况,就是解构主义的原创者德理达也 范的重构[J].中国翻译,2006(6):l1—16. 承认:否认文本的终极意义、强调解读的动态和超定特征,不能也不应 [2 JI5]谢天振.翻译文学——争取承认的文学[J].中国翻译,1992 导致否认文本在具体语境内具有确定意义的可能性,并指出对他的观 (1):19-22. 点加以曲解和误用是“通过包括翻译在内的各种手段实现的”[1 。他作 [3][6]树才.译诗:不可能的可能[A].许钧_翻译思考录[c]斌汉: 为理论原创者最终被迫站出来对自己的观点作出澄清,这实在是对借 湖北教育出版社。1998:383—398. 他的理论否定翻译忠实原则者的一种讽刺。 [4][10]Lefevere,Andr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Translation[J]. 其三、与原文多特征匹配并不要求译者加入自创意识,相反,若真 Comparative Literature.47.1(1995):1-10. 要匹配,倒正要忠实。因为原作在源语文化中既然能具备“多特征”,那 [7]段苏红.从被改写的昆德拉谈起[N]冲华读书报,1996.11.6. 么,忠实传达之,也应能唤起同样的多特征读感。中国自古就有所谓 [8]叶子南.论西化翻译[J].中国翻译,1991(2):15—18. “读书需读出字面之义、字内之义、字后之义、字外之义”之说,故对于 [9]Lewis,Philip E.The Measure of Translation Effects[A].L. 作品引起的不同层次内涵解读本不足为怪。问题在于这不同的解读应 Venuti(ed.).The Translation Studies ReMer[cj.London:Routledge, 是由读者通过被忠实传达的原作引发,而非某个译者以自己的感情取 2Ooo. 舍倾向去代替原作引发,更遑论将自己在作品外的思想附庸于作品而 [1 1】Bassnett,Susan&Harish Trivedi(eds.).Post-colonial Transla- 借原作之名去表达。即使因种族、文化差别,原作有的特征无法唤起同 tion:Theory and Practice[M].London:Routledge,1999.5. 感,但若都因此“变相”传达,岂不是让译人语体系的人们永远不能见 【121 Derrida,Jacques.Limited Inc[M].Evanston:Northwestern u 识、知晓、学习“异域风情”?如此,翻译的意义何在呢?因翻译“无法摆 】988. 脱的宿命”便放弃追求忠实,正如用“人反正是要死的,所以不如干脆 [13】方平.精彩,并非译文唯一的追求IN].中华读书报,1997.2.19. 自杀”来对待生命。或许翻译完全忠实传达不可能,正如人不死不可 [14】林璋僻咩理论谈[A].许钧.翻译思考录[c].武汉:湖北教育出 能,但翻译追求尽量忠实也正如人追求尽量延长生命一样,不仅可能, 版社.1998.562~569. On Translation Principle of Fideli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Ownership of a Version and the Subjectivity fo Translators Wang Fang (Hunan Finance and Economics College,Changsha Hunan 410205) Abstract:The dispute over the ownership of a version and the mention of the subjectivity of translators are derived from negative attitudes toward the translation principle of ifdelity.Virtually a version is just the incarnation of the original literary work,and a translator transfers but not creates the work.A translator should ifrmly believe in and persist in the principle of fidelity if he is responsible for the original work,the originator and the source culture. Key words:the ownership of a version;the subjectivity of translators;the principle of ifdelity (责任编辑:斐然)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