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到赔偿⾦吗?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约?店铺⼩编为您整理了解除解除劳动合同违约⾦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了解。
解除劳动合同违约⾦该怎么计算
⽤⼈单位提前三⼗⽇以书⾯形式通知劳动者本⼈或者额外⽀付劳动者⼀个⽉⼯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正确区分终⽌劳动合同的终⽌和解除
1、终⽌劳动合同的终⽌《劳动法》在这⾥对终⽌劳动合同的终⽌规定了2种情况:⼀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这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终⽌劳动合同和以完成⼀定⼯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当事⼈约定的合同终⽌条件出现,终⽌劳动合同即告终⽌,这种情况既适⽤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定⼯作作为期限的终⽌劳动合同,也同时适⽤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约定终⽌。
2、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后,尚未履⾏或尚未履⾏完毕时,也就是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双⽅当事⼈提前终⽌劳动合同的法律效⼒,解除双⽅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因发⽣⼀定的法律事实,导致有效的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之前终⽌。法律为保护当事⼈正当权益,容许依法或依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分别规定了在⼀定情况下⽤⼈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法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可以采⽤以下⽅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书⾯通知⽤⼈单位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单位有过错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不需向⽤⼈单位告知。这个问题,在以前的⽂章中,曾经介绍过。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和赔偿问题
劳动法并没有限制⽤⼈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在实践活动中,采⽤当事⼈意思⾃治的原则,即当事⼈可以⾃由约定违约⾦。但是,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些地⽅性法规规定了违约⾦限制。
为进⼀步保障劳动者的劳动⾃由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般情况下,⽤⼈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只有特殊情况才能约定违约⾦,如:⽤⼈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对其进⾏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了培训协议的或者那些⾼级管理⼈员、⾼级技术⼈员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员与⽤⼈单位约定了竞业限制协议的,然⽽,对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不仅限于⽀付违约⾦,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还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第⼀,⽤⼈单位招收录⽤其所⽀付的费⽤;第⼆,⽤⼈单位为其⽀付的培训费⽤;
第三,对⽣产、经营和⼯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第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
所以,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履⾏相关义务,以免由于⾏使权利不当⽽惹祸上⾝。在现实⽣活中,劳动者不辞⽽别、擅⾃离职等⾏为,都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典型。其实,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只要履⾏相关的义务,也是可以充分保障⾃⼰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
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履⾏相关义务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劳动者也应当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性和实体性义务。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履⾏下列义务和权利:
第⼀,应当书⾯通知⽤⼈单位。除由于⽤⼈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般来说,劳动者⾏使辞职权,应根据规定履⾏提前书⾯通知⽤⼈单位的义务。对于⽤⼈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单⽅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建议劳动者采⽤书⾯通知的形式,以免因⾏使解除权不当⽽出现争议。
第⼆,应当履⾏⼯作交接的义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本着诚实信⽤的原则,与⽤⼈单位办理交接⼿续,并通过交接单等书⾯形式将交接情况作出记录。
第三,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注意履⾏保守⽤⼈单位秘密的义务。保守⽤⼈单位商业秘密是⼀个劳动者的⽆条件义务,由于泄密⽽给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单位不仅可以依法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且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受密单位的法律责任。对于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还应当按照协议履⾏竞业限制的义务。
第四,劳动者还应当向⽤⼈单位索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书⾯证据,也是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和再就业等相关⼿续所需的重要⽂件,所以,劳动者应当妥善保管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第五,劳动者应当配合⽤⼈单位办理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险转移⼿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续是⽤⼈单位的义务,但在办理相关⼿续过程中,劳动者也应当履⾏告知和配合等义务,以免使⾃⼰的权益受到损失。
第六,对于劳动者与⽤⼈单位协商⼀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与⽤⼈单位协商确定的内容履⾏相关义务。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是合同的⼀种,受法律保护,当事⼈双⽅应当履⾏。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劳动者在试⽤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提前三⽇书⾯通知⽤⼈单位,这是与劳动法不同的规定。
四、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履⾏了相关义务的,除与⽤⼈单位有竞业禁⽌、培训协议及其他民事协议的情况下,⼀般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保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于⽤⼈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单位应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
第⼀,对于⽤⼈单位克扣或者⽆故拖⽋劳动者⼯资的,以及拒不⽀付劳动者延长⼯作时间⼯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付劳动者⼯资报酬外,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需加发相当于⼯资报酬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
第⼆,⽤⼈单位⽀付劳动者的⼯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要在补⾜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需按相当于不⾜部分百分之五⼗以上的标准加付赔偿⾦给劳动者;
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以暴⼒、威胁或者⾮法限制⼈⾝⾃由的⼿段强迫劳动的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安全的以及侮辱、体罚、殴打、⾮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政管理部门申诉,由劳动⾏政管理部门给予⽤⼈单位⾏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向⽤⼈单位索取经济补偿,对于⾃⼰⼈⾝受到伤害的,可以通过相关途径维护⾃⼰的合法权益。结合本案,⼩王应当提前30⽇以书⾯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与⽤⼈单位协商确定违约⾦的数额。此案如果是发⽣在2008年1⽉1⽇以后,⽤⼈单位关于违约⾦的要求就很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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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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