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印信管理,严格印信使用审批手续,确保印信使用规范准确,实现“统一建档、规范使用、专人负责”的管理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印信为公司公章、合同章、法人签名章、财务印章、检验印章、党群印章、部门印章、介绍信、法人委托书等的管理。
3 印章管理
3.1 公司印章刻制须报总裁室批准,由总裁办公室统一开具公司介绍信刻制,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相关印章的管理。
3.2 经公司发放的各类印章应妥善保管,并经常检查清洗,保持印章清洁。如出现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司总裁办公室,并将破损印章退回,由总裁办公室开具介绍信重新刻制,如出现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安保部门查处。
3.3 印章启用应事先发布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启用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3.4 使用印章,一律实行审批、登记制度,用印权限分级掌握,并登记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批准人、用印日期。
3.5 印章如需借出,在办理正常手续的情况下,如印章管理人员不能随行,则须经总裁室批准。印鉴管理人员做好移交手续,并登记其使用时间等。
3.6 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手续,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3.7 印章停用要提出处理办法,并报经领导批准,及时停用印章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3.8 各部门严禁私自刻制印章,如有违规现象,公司将通报批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私刻印章所产生的后果由经办人及相关领导人员负责。
4 印章使用
4.1 公章、合同章、法人签名章
4.1.1 公司公章、法人签名章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进行保管,保管人员负责对盖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把关检查,使用记录必须在统一的印章使用登记本上记录。
4.1.2 公司合同章分成采购和销售两部分,采购合同章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进行保管,销售合同章由营销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进行保管,保管人员负责对盖印的合同内容、手续、格式把关检查。
4.1.3 使用印章时须履行先审批、后盖章手续,审批程序为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再经分管领导审批,未经相关审批手续的不予用印,对擅自用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办人与直接领导承担,使用记录须在统一的印章使用登记本上记录。
4.1.4 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 4.2 检验印章
4.2.1 公司对外的所有“检验印章”由管理部负责策划刻制,造册登记,分发相关部门使用,登记内容包括:印章名称编号、使用部门、负责人、使用保管人、启用时间等,并在登记册上盖上印章模备案审查。
4.2.2 各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须明确使用管理人,规范使用,加强平时的监督检查。
4.2.3 使用印章时,应履行先审批、后盖章手续,不能由检验员代审批、盖章。
4.2.4 加盖印章时,应做到位置恰当,图形端正,字体清晰,对外检验报告,应盖在检验结论的合格或批准人签署意见的“骑年盖月”的地方。
4.2.5 印章使用人应做好印章的使用登记,以便检查和追溯,登记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代号、生产部门、生产批号、检验结论、报告日期等,同时必须由经办人签字。
4.2.6 空白检验报告、原始记录、协议、便笺等一律不予盖章。 4.2.7 管理部应对印章管理及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纠正,必要时作出处理。
4.3 财务印章
4.3.1 公司财务印章包括财务印鉴章(由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组成)、发票专用章。财务印章的管理应遵循“专职专管,相互牵制,监督使用”的原则,财务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4.3.2 财务专用章由指定的会计人员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发票专用章由销售岗位会计保管。
4.3.3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的手续。
4.4 党群印章
公司党委印章、工会印章、团委印章及其它相关党群工作印章由总裁办公室统一管理,除正常发文用印外,其他需用印时,需经由党组书记或总裁室批准。
4.5 部门印章
各部门印章由本部门自行管理,用印范围由本部门领导负责审核确认,部门印章用印时,需经本部门领导同意。
5 介绍信、法人委托书
5.1 介绍信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管理。
5.2 介绍信开具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事项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重要事项由分管领导批准。
5.3 严禁开出空白介绍信。
5.4 开具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经需开委托书的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同意。
6 附则
6.1 本规定由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 6.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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