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提高
福建提高农村生均公用经费
小学初中每生分别提高60元和115元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记者日前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该省今年再次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小学每生每年由220元提高到280元,初中每生每年由305元提高到420元。
据介绍,XX年,福建省原最低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为:农村小学210元,农村初中290元。当年,福建省决定,从XX年起,提高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小学每生每年提高10元,初中每生每年提高15元,提高后分别为220元和305元。
经福建省政府批准,福建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日前决定,XX年再次提高全省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小学每生每年由220元提高到280元,初中每生每年由305元提高到420元。另外,各地原财政预算内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安排的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50元仍由各市、县(区)全额安排,其余所需资金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福建省给农村中小学下达的生均经费将直接拨入县级财政特设专户,并要求各地足额安排好免除学杂费应承担的资金,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到农村中小学校,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对因学生数减少形成的预算指标结余,应加大对遥远学校、单双人校和经费困难学校的投入,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而应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房屋、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
《中国教育报》XX年11月28日第2版
小学初中每生分别提高60元和115元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记者日前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该省今年再次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小学每生每年由220元提高到280元,初中每生每年由305元提高到420元。
据介绍,XX年,福建省原最低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为:农村小学210元,农村初中290元。当年,福建省决定,从XX年起,提高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小学每生每年提高10元,初中每生每年提高15元,提高后分别为220元和305元。
经福建省政府批准,福建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日前决定,XX年再次提高全省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小学每生每年由220元提高到280元,初中每生每年由305元提高到420元。另外,各地原财政预算内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安排的小学每生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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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初中每生每年50元仍由各市、县(区)全额安排,其余所需资金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福建省给农村中小学下达的生均经费将直接拨入县级财政特设专户,并要求各地足额安排好免除学杂费应承担的资金,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到农村中小学校,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对因学生数减少形成的预算指标结余,应加大对遥远学校、单双人校和经费困难学校的投入,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而应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房屋、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
《中国教育报》XX年11月28日第2版
小学初中每生分别提高60元和115元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记者日前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该省今年再次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小学每生每年由220元提高到280元,初中每生每年由305元提高到420元。
据介绍,XX年,福建省原最低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为:农村小学210元,农村初中290元。当年,福建省决定,从XX年起,提高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小学每生每年提高10元,初中每生每年提高15元,提高后分别为220元和305元。
经福建省政府批准,福建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日前决定,XX年再次提高全省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小学每生每年由220元提高到280元,初中每生每年由305元提高到420元。另外,各地原财政预算内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安排的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50元仍由各市、县(区)全额安排,其余所需资金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福建省给农村中小学下达的生均经费将直接拨入县级财政特设专户,并要求各地足额安排好免除学杂费应承担的资金,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到农村中小学校,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对因学生数减少形成的预算指标结余,应加大对遥远学校、单双人校和经费困难学校的投入,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而应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房屋、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
《中国教育报》XX年11月28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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