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本项目危险品的采购、运输、搬运、储存、使用以及废弃物的处理。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本项目危险品是指:机油类、油漆、稀料、化学溶剂等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
1.危险品申请、采购与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申购、领用审批手续,根据控制和限定数量的原则:“用多少、申购多少、领用多少”。
2.危险品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分类储存的原则,做到分间、分架、分类、分堆贮存,要有物质品名、安全标识等,并做好通风、防潮、遮阳、降温、防火等安全措施。
3.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设施和火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4..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5.危险品仓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识,并按贮存物资的性质配置合适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无损。
6.搬运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防止散落,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注意按危险品标识要求放置。库房严禁火种和明火,库房周围10米之内不准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7.危险品入库必须登记造册,要做到帐目清楚、严密把管。并做好危险品及其危险品容器的领用和回收工作。
8.库存物资应建立严格的出入库验收及领用审批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9.危险品的领用,必须填写专用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用量、使用地点、范围、使用时间、领用人等。
10.严禁在密闭的房间内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
11.使用危险品场所,必须事先落实防火措施,严禁火种,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并配备好相应的灭火器等防护措施。
12.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体清洗物品时,应在具备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间内进行。生产现场临时清洗场地,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废油用有色金属容器盛装,统一回收存放并加盖封闭,严禁倒入地下沟道和乱存乱放。
13.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手机等各类非防爆电子设备。
14.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15.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6.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
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人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17.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18.库房、车间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19.操作者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专用的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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