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持和提高本公司技术人员专业素质,保证执业质量,根据协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具有工程咨询和造价咨询业务资格,其执业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投资者及其他关联人的利益,因此执业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
第三条 提高本公司员工的专业素质,是提高执业质量的基础。提高专业素质,必须加强员工培训。本公司员工必须接受后续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注册工程师,也适用于执业助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第二章 培训对象、内容
第五条 员工培训是针对不同的对象来进行的。按照本公司目前专业人员的现状,员工培训可以分为以下四个层次:注册师、项目经理、一般执业人员、初入公司人员。
第六条 培训内容应根据员工的执业能力和要求来确定,一般来说,执业人员应具备较好的专业水平知识和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好的语言文字水平和计算机操作技术等。
第七条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工程咨询理论和实务、国家有关政策和经济法规、计算机技术、职业道德、公司管理、外语等。培训对象不同,培训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以及侧重点也有所不同。
第八条 注册师应全面掌握业务方面的技能,包括批准和审查工作计划、程序、报告以及处理协调内外关系,开拓新市场、新业务等方面的技能,并应具备担任中级到高级培训讲师所应拥有的知识。
第九条 项目经理应掌握独立完成一个项目所需的全部技能,包括项目谈判、项目组织与实施,解决有关复杂问题等,并应具备相关行业知识。
第十条 一般执业人员应掌握从制定工作计划和程序、执行到起草报告所需的技能以及相关计算机、一般行业知识等。
第十一条 试用人员和见习人员应了解公司的性质,具有较好职业道德意识,掌握公司各种工程程序的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 本公司所有的专业人员都应该接受专业知道、技能及职业道德的后续教育培训。
第三章 培训要求和培训方式
第十三条 本公司员工培训方式分脱产培训和非脱产培训两类。脱产培训方式包括:
1、参加相关协会举办的各种培训和研讨班以及其他培训项目; 2、到相关协会认可的大专院校进修专业知识;
3、参加由协会组织和认可的相关专题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 4、参加协会管理部门举办的各科培训; 5、参加本公司举办的专业培训。 非脱产培训方式包括:
1、参加本公司组织的专业讨论、交流; 2、参加国内外其他公司的实习培训; 3、接受函授、夜大等非脱产专业教育。
第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培训采取常年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常年培训即按年初制订的计划组织培训,专题培训即根据执业需要临时组织一些专题学习、研讨等方式的培训。
第十五条 执业人员接受培训时间三年不得少于240学时,其中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60学时,接受脱产培训的时间3年不得少于150学时,其中每年接受脱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第十六条 试用和见习人员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第十七条 本公司举办培训的教材选用,以咨询协会推荐的教材为主或根据培训要求选定,本公司举办上岗前培训以本公司执业手册为主。
第十八条 本公司根据公司内组织构架,负责本公司员工培训组织工作。
第十九条 培训机构每年年初公布年度员工常年培训计划,对培训的主要内容、学习要求等做出具体安排。
第二十条 参加本公司以外的培训,由公司领导批准。
第四章 实施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 公司领导应按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员工的后续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 检查的内容包括: 1、员工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
2、培训教材的选用,课程内容的设置、培训人员的选派、培训时间的安排等是否恰当,是否有助于受训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
3、培训的质量是否达到预期要求,教学计划是否完成,培训考评标准是否适当等。
第二十三条 为每个员工建立一套培训档案,并颁发员工培训手册。每一位员工都要求在培训手册上记录其培训情况,公司外培训记录以其举办单位盖章有效。
第二十四条 年终考评时,员工应出示后续教育培训手册,提供其后续教育培训记录。后续教育培训手册作为员工年终考核、晋级、升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如员工无故未完成后续教育培训要求,或者没有诚实记录,年终考评时不予通过。
第二十五条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未完成培训要求的员工,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考评研究,年终考评时酌情处理:
1、因病半年以上无法正常上班的; 2、生育; 3、其他意外原因。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专业人员,以及公司内部管理人员。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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