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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建设融资之我见

2020-10-07 来源:吉趣旅游网


高速公路建设融资之我见

摘要:充分利用市场经济下的资本市场,多渠道筹资是推动高速公路建设的最佳选择。主要的方式有公路经营权转让、BOT融资、股票、债券、公路产业投资基金、ABS融资和私人资本投入等。

关键词:高速公路融资渠道

我国的高速公路事业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初步形成了贯通全国的公路网主骨架。本文通过对高速公路建设融资方式进行分析,为高速公路建设探寻安全、便捷、可靠的融资渠道。

1 高速公路发展状况及主要资金来源。建国50年来,我国公路建设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高速公路从无到有,并取得了长足发展。从1988年我国第一条高速公路沪嘉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经过20多年努力,我国的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达到3.9万公里跃居世界第2位。高速公路建设成本非常高,技术难度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巨额的投资让公路建设资金筹措非常困难。而目前,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来源却较为单一,基本依靠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两个主要来源。

1.1 政府投资。高速公路建设是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政府性和公益性。这就决定了政府必须投入建设资金。由于全国高速公路建设资金需求巨大,只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才可以拿到这些拨款,而在一般情况下,国家拨款也仅占一条高速公路所需资金的35%左右。

1.2 银行贷款。银行贷款一直是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国家把高速公路建设作为基础产业给予重点扶持,增加信贷规模;银行也从自身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加大对收益稳定的高速公路项目的投入。但是,只采用银行贷款会造成企业财务压力大,负债率高。

2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资,推动高速公路建设。高速公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既具有公益性,又具有商品性。过去,人们只认识到高速公路的公益性,即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功能,而忽视了它作为一种产业而具有的商品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高速公路的商品性越发得到重视。高速公路的巨大投资沉淀为巨额的固定资产,如何盘活这些资产,多渠道筹资,实现高速公路的滚动发展成为公路发展的一个大课题。

2.1 公路经营权转让。公路经营权转让是通过对已建成的公路收费项目进行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后,将其经营权售让给境内外企业经营,受让方在经营期限内享有该公路的经营权、收益权,并负责公路养护,到期后经营权返还出让方。公路经营权包括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权和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的饮食、加油、车辆维修、商店、广告等服务设施的经营权,我国目前已有多条公路进行经营权转让。公路经营权转让可将企业的投资和未来的部分收益提前收回,用于新项目的开发

建设,可以解决当前公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

2.2 BOT融资。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的缩写,主要用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它是政府同项目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由项目公司筹资、设计、建设项目,项目公司在协议期内拥有营运、维护该设施、通过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利润的权利,特许期满后将该项目无偿转让给当地政府。BOT融资方式为我们从国际金融市场引进大量资本用于国内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交通部也非常鼓励公路建设引入BOT方式。它的优势在于公路的建设和资金完全由项目公司负责,BOT融资方式的基础是政府与项目公司之间的特许协议。我国政府己认识到BOT形式的益处并决定积极地在国内推行。

2.3 股票——公路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方式。公路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在国际上通过证券市场筹集公路建设资金已成为一种趋势。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发行股票上市融资已成为我国公路企业融资的有效途径。发行股票在证券市场上直接融资,具有其他融资方式难以替代的优点。通过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均为股东投资,在公司经营期间不存在偿还本金的问题。只是每年从公司经营中分得红利,筹集的资金可以长期使用;并且股票上市后,只要企业满足配股条件,就有了通过增资扩股不断从证券市场筹资的能力。

2.4 债券——公路企业较为适宜的融资方式。企业债券拥有股票所不具备的优势,发行债券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避税,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因此,债券融资是企业较为适宜的融资方式。对于公路企业来讲,发行公路债券的优点是获得资金使用期比借款长,一般是三年以上。一次性筹资数额大,便于企业财务安排。

2.5 设立公路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是20世纪中期首先出现于美国的一种特殊投资基金。它以个别产业为投资对象,如电子行业、能源工业、稀有矿产工业等,以追求长期收益为目标,属于成长及收益型投资基金。这类基金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对某种特定产业有兴趣的投资者资金,以扶助这些产业发展。公路产业基金是以国家股份为主,由政府设立的特定的部门作为国有资产的代表,进行控股的、可广泛吸纳社会闲散资金的新型公有制形式,具有良好的筹资功能。它一方面将会成为基础设施一种新的低成本的融资工具,另一方面将推动公路建设和经营管理向市场化转变的进程。

公路产业基金的设立,不但可以聚集社会闲散资金投资于公路建设,而且可以与保险基金等其他基金共同协凋发展。随着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深入,日渐积累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数额将越来越大。这些资金中的相当大一部分急于找到风险低、收益稳定的投资工具来保值增值,高速公路的长期投资将成为很好的选择。

2.6 尝试ABS融资方式 ABS(asset-backedsecurization)融资,即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它是原始权益人将其特定资产产生的、未来一段时期内稳定的可预期收入转让给专业公司,专业公司将这部分可预期收入证券化后,在国际或国内资

本市场上进行融资。可以说ABS融资是通过发行使资产收益商品化的投资产品筹资,是以产权换资金、以存量换增量的一个重要融资技术和融资工具。ABS融资出售的是资产预期收入,并不是负债;既可获得所需资金,又不增加负债率。它与BOT融资方式不同的是,不用等待漫长的项目移交运作期,是通过发行使资产收益商品化的投资产品筹资,是企业以较低成本进入资本市场的融资方式。高速公路项目资金需求巨大,其未来收益可以预测,投资者通过ABS融资渠道进人高速公路领域是个较好的选择。

近年来,国内许多民营资本看好高速公路稳定的收益,积极想介入公路,但均未取得实质进展。我们应该逐渐放开思想束缚,看到民营资本进入公路市场的益处,使其为我所用。突破传统筹资模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高速公路事业的大发展,最终达到促进国民经济的大发展。 除此以外,还有其他一些形式,如将已建成公路的收费权抵押给银行贷款用于新项目的建设,合资、合作修建公路或以旧路合资等都不失为良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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