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变更公司法人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2、外经委受理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
3、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
4、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5、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
6、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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