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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给别人的钱,写了借条,但钱转到别人,怎办

2024-01-14 来源:吉趣旅游网

借条上的钱打到其他账户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并保存相关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只要能证明存在出借行为。起诉要债的流程包括起诉、答辩、法庭调查和辩论等步骤。在对方无法证明存在其他债务的情况下,凭转账记录可以要回借款。但如果钱打到亲友账户,需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提交法院处理,以防债务人否认借款关系。

法律分析

有借条但是钱打到其他账户上是可以,只要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话,完全是可以的,但是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这样是可以证明自己是存在着借贷的关系。比如说需要保存好相关的转款凭证。一、有借条但是钱打到其他账户上是否可以?有借条但是钱打到其他账户上是可以,不是本人账户转账的债权人可以要以要求债务人还款,只要能证明有出借行为即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可见,在对方无法举证证明双方之前存在其他债务的情况下,凭转账记录是可以要回借款的。二、起诉要债的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可见,在对方无法举证证明双方之前存在其他债务的情况下,凭转账记录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当代的社会,有借条但是却被要求打到亲戚朋友的账户上,实际上也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就可以了,当然也有可能会导致债务人耍赖不承认存在着借款关系,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就需要留存好相关的证据,然后提交给人民法院来进行处理。

结语

在借贷过程中,借条上的金额打到其他账户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并且保存好相关证据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只要能证明有出借行为即可。在起诉要债的流程中,需要依法提交起诉书并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最终法院将根据证据作出判决。在有借条但款项打到他人账户的情况下,保留相关证据并提交给法院是确保借款追回的有效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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