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并不属于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三方法协议只是体现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不是劳动合同。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意向变为现实之后,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议是属于合同,但不是劳动合同,所以三方协议产生纠纷的,不适用劳动法,而是适用民法典。尽管三方协议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由于三方协议依法签订,受《合同法》的约束,因此,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签订时也应注意一些问题。1、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2、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3、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关系法律文件,不适用劳动法,在签订三方协议时要重点关注其内容。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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