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不通,是制约昭通发展的根本因素。
麦车村位于昭通市镇雄县最高峰嘎么山下,这里位置偏远,仅有一条狭窄的土路与外界相通,物资运输基本靠人背马驮、趟河过路。这是因为,在昭通修一公里高速公路要比在平原地区贵2000万元左右。没有足够的资金修路,当地人只得世代受困于此,贫困程度越来越深。
截至2015年,麦车村1727户7500名村民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就有503户 2071人,贫困发生率高达27.6%。
作为乌蒙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战中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十三五”期间,昭通将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视为脱贫的关键和希望,提出“交通先行”战略,以“构建大交通、建设大通道、打造大枢纽”为重点,打造“滇川黔渝”区域综合交通枢纽,构建“二、三、四小时交通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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