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没有什么有效期。建档立卡是国家对贫困地区开展扶贫时,对每个村所有贫困户集中建立扶贫档案,发放扶贫明白卡以后的总称,叫做建档立卡贫困户。随着国家对贫困地区的产业、技术等等大力扶持,定于目标2020年整体脱贫,脱贫以后,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就没有了。
从2020年以后,脱贫不脱政策,改变为扶持发展,共同致富。所有政策一视同仁,惠及所有农户,比如从2021年开始,我们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除了以前享受过的农户,其它农户也可以申请,再不限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了。
还有其它的一些惠民政策,也是所有农户都可以惠及,而不是仅限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了。
从去年后半年开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所有的扶贫记录等等档案,已经由村上收交走了。从此以后,可能就没有什么建档立卡贫困户这个说法了。
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般包括低保户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两者的区别就在于精准扶贫的贫困户家里还有劳动力可以通过生产劳动发家致富,低保户包括因为种种原因生活困难只能吃国家救济的家庭,除了临时失业的,基本上不可能再脱离这个层次。
建档立卡:就是建立贫困户的相关档案,把贫困户的困难程度记录在案,并分发相应的贫困卡。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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