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制度规定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以及其他费用的确定。五级伤残职工在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可适当安排工作并享受伤残津贴;若难以安排工作,则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若五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法律分析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8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五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适当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五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拓展延伸
伤残赔偿标准的评估与等级划分
伤残赔偿标准的评估与等级划分是根据伤残程度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重要依据。评估过程通常包括医学检查、专业评估和法律规定的标准。通过综合考虑身体损伤的严重程度、功能障碍的影响以及生活质量的下降,可以将伤残划分为不同的等级。这些等级通常与不同的赔偿金额相对应,以确保受害者获得公平的赔偿。评估与等级划分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适当的经济补偿,以应对由伤残带来的各种困难和损失。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伤残赔偿标准的评估与等级划分是确保受害者获得公平赔偿的重要依据。通过综合考虑伤残程度、功能障碍和生活质量下降等因素,将伤残划分为不同等级,并相应确定赔偿金额。评估与等级划分的目的在于保护受害者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适当的经济补偿,以应对伤残所带来的各种困难和损失。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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