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情形列举明细:
1、盗窃同仁或单位财物(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者;
2、对同仁施以暴力、敲诈勒索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3、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4、在单位内聚众赌博;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为较大);
6、在单位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7、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8、对同仁有强制猥亵或者强奸行为者;
9、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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