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吨以上固废判七年以上。非法倾倒、排除、处置危险固体废物100吨的,按照相关规定,已经构成污染环境罪中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对主要责任人员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国法律对废物的重量没有相关的量刑标准规定。只规定了加重情节,如下: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2、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3、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4、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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