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在20个工作日内。正常不会超过60天,最多不会超过90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