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权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主要是考虑到双方的经济条件、子女生活现状、子女户籍所在地、子女年龄性别等因素综合判断。一般来说,两周岁以内的孩子或者是女孩随母亲的可能性更大,则另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会分配给男方。孩子十周岁以上,随父或随母生活还会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提别提示的是,抚养权一旦判决后也不是不可以发生改变。在下列情形下是可以另行起诉变更抚养权的。具体情形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 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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