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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股权是怎么算生效的呢?

2021-11-19 来源:吉趣旅游网

符合一般合同的生效的要件就算生效,即具备:协议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公司股权转让案件律师费用要怎么算?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2063%,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股权转让转让协议从何时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自成立时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不属于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合同,因此股权转让协议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成立的时间是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股权转让注意事项是什么呢?

股权转让需要注意六个方面的事项,分别如下:

1、调查目标公司。

2、要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

3、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包括:生效条件附款和出让方的通知义务这两项特有条款,以及确定转让价格。

4、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出让方要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里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让他们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表态,并履行程序。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表态。

5、有别的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则自己要购买出让方打算转让的股权,否则就认为是同意转让。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6、最后就是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这两者的变更。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怎么样才能做到国有股权转让的有效性呢?

1、国有股权转让是指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使国有股权按市场规律在不同行业、产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

2、转让时,除了一般股权转让须遵守的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则:一是有条件转让原则。二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

国有股权的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

二是转让国有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有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以及其他具体安排。

三是转让国有股权的申请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向境外转让国家股权的(包括配股权转让)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国有股转让数额较大,涉及绝对控股权及相对控股权变动的,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国家体改委及有关部门审批。

公司股权转让的期限是多少?

公司股权转让的期限依据《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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