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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还了一部分能起诉吗?

2022-10-26 来源:吉趣旅游网

借条还了一部分能起诉,但应一并起诉未归还部分。民间借贷纠纷需提供债权凭证,法院会合并审理。自然人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根据合同、交易方式、市场利率等确定利息。共同诉讼中,一方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有效。借条及转款凭证可证明借贷关系真实,欠款人未归还部分可通过法院诉讼主张债权。

法律分析

一、借条还了一部分能起诉吗?

借条还了一部分能起诉,可以就没有归还的部分起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产生纠纷的,出借人向法院起诉时,关于利息的部分应该一并起诉,如果再另行起诉的,法院也会合并审理。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二、借条利息规定是什么?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在当代的社会,借条出具之后,如果还有相关的转款凭证的话,基本上是可以认定双方当事人是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的,如果欠款人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还了一部分的钱,另外一部分迟迟没有归还的状况之下,是可以由债权人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主张债权。

结语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借条已归还一部分,仍未归还的部分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进行维权。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相关债权凭证和证据。在自然人借贷中,如果利息约定不明,法院将根据合同内容、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和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共同诉讼中,一方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发生效力。借条与转款凭证共同证明真实借贷关系,债权人可通过法院诉讼主张债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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