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医疗争议医疗过错无过错是否有责任

2023-01-08 来源:吉趣旅游网

医疗纠纷无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由医疗机构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即因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诊疗、医务人员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医疗事故责任纠纷中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什么是医疗风险

何为医疗风险,目前国内尚无统一的准确定义。关于医疗风险的概念,国内有的专家认为医疗风险是指使患方或医方遭受伤害的可能性;有的专家认为,医疗风险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可能发生医疗目的之外的危险因素而这种因素虽然存在,但不一定会造成不良后果。

美国杜克大学对医疗风险的定义是:“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这种损失可以是对患者的伤害,也可以是医院为此付出索赔的代价,甚至影响到医院丢失市场份额。

医疗风险贯穿于医疗活动的全过程,医护人员无法把握与不能确定的事故发生从而导致损失的不确定性。它具有客观性、永恒性和危害性。医疗风险指医疗行为过程中医患双方必须面对和可能承担的风险,主要包括医疗意外、医疗并发症(含疾病本身可能的并发症)、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等。上述任何情形都可能导致医疗纠纷的产生,从而对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隐患,对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产生一定的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医疗纠纷赔偿由谁出

1、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