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决定书,构成伤残的还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工伤职工个人申请工伤理赔的,一般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各种拟报销凭证;构成伤残的,还需要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工伤职工申请工伤理赔必须具备《工伤认定决定书》。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职工伤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
工伤索赔有没有期限限制
1、工伤索赔的时效期为一年;
2、因工伤待遇发生的纠纷,按劳动纠纷处理,劳动纠纷的仲裁期间为一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