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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上婚姻状况写着未说明婚姻状况,能登记吗

2022-04-14 来源:吉趣旅游网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户口本上写未婚的当事人,如需办理离婚手续,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机关主要依据当事人书面声明来审查婚姻状况,若与户口簿不一致,仍可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分析

户口本上写未婚,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无误之后,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拓展延伸

户口本婚姻状况未说明,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您的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未说明,您仍然可以办理结婚登记。首先,您需要提供一些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您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然后,您需要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填写结婚登记表格并提交所需的材料。在填写表格时,对于婚姻状况一栏,您可以选择填写“未说明”。登记处工作人员可能会要求您提供一些额外的证明材料,例如您和配偶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最后,您需要按照登记处的要求缴纳相关的登记费用。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户口本上未婚的情况,想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需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主要依据当事人的书面声明来审查婚姻状况,与户口簿上的内容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户口本未说明婚姻状况的情况,仍可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文件,并填写结婚登记表格,选择填写未说明。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请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或法律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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