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肥办理身份证在各区户政中心办理,分别是瑶海区行政服务大厅,庐阳区行政服务大厅,蜀山区户政中心,包河区行政服务大厅,高新区公安行政服务中心,经开区分局户政中心和髙刘派出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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