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房产证交给债权人,不可以起到抵押的作用,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依法取得房产证的房地产进行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一、房产解押在哪个部门办理
所在地房管局。撤销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产权人本人带上身份证、房产证和银行还款后出具的手续到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是将房屋的抵押权交给了银行,抵押权的登记单位是房产主管部门,通常是当地房管局。还完贷款后,抵押权需要解除,解除抵押登记就需要银行出具相应的手续,如贷款结清证明、银行法人委托书等等,产权人本人拿这些资料和身份证、房产证直接去房管局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就可以了。
二、关于全款付的房子有他项权证吗
全款付的房子有他项权证。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三、房屋他项权证怎么办理
房屋他项权证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在他项权利登记之后,由房管部门进行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抵押权人;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地役权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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