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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氧化物歧化酶测定试剂盒(SOD底物法)产品技术要求北京世纪沃德

2024-09-06 来源:吉趣旅游网
超氧化物歧化酶测定试剂盒(SOD底物法)

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超氧化物歧化酶(SOD)的活性。 1.1 包装规格

试剂1:15mL×2,试剂2:5mL试剂1:45mL×1,试剂2:15mL×1 ×2 试剂1:15mL×4,试剂2:5mL试剂1:45mL×2,试剂2:15mL×2 ×4 试剂1:18mL×3,试剂2:6mL试剂1:45mL×2,试剂2:30mL×1 ×3 试剂1:18mL×5,试剂2:6mL试剂1:45mL×3,试剂2:15mL×3 ×5 试剂1:30mL×1,试剂2:10mL试剂1:45mL×4,试剂2:30mL×2 ×1 试剂1:30mL×2,试剂2:10mL试剂1:50mL×3,试剂2:50mL×1 ×2 试剂1:30mL×3,试剂2:10mL试剂1:50mL×6,试剂2:50mL×2 ×3 试剂1:36mL×1,试剂2:12mL试剂1:60mL×1,试剂2:20mL×1 ×1 试剂1:36mL×2,试剂2:12mL试剂1:60mL×2,试剂2:20mL×2 ×2 试剂1:36mL×3,试剂2:12mL试剂1:60mL×3,试剂2:20mL×3 ×3 试剂1:36mL×4,试剂2:12mL试剂1:60mL×3,试剂2:60mL×1 ×4 试剂1:40mL×3,试剂2:40mL试剂1:60mL×6,试剂2:60mL×2 ×1 试剂1:40mL×6,试剂2:40mL×2 试剂1:48mL×1,试剂2:16mL试剂1:1L×3,试剂2:1L×1 ×1 试剂1:48mL×2,试剂2:16mL试剂1:3L×1,试剂2:1L×1 ×2 试剂1:48mL×3,试剂2:16mL试剂1:5L×3,试剂2:5L×1 ×3 试剂1:48mL×4,试剂2:16mL--- ×4 校准品(选配):1.0mL×1;1.0mL×2;1.0mL×5。 质控品(选配):水平1:1.0mL×1;1.0mL×2;1.0mL×5。

水平2:1.0mL×1;1.0mL×2;1.0mL×5。 1.2主要组成成分 组成 试剂1 性状 液体 主要成分 三羟甲基氨基甲浓度 50mmoL/L 试剂1:100mL×3,试剂2:100mL×1 (R1) 烷缓冲液 乙二胺四乙酸二1mmoL/L 钠 防腐剂 0.03% 20mmoL/L 0.03% 50% 50mmol/L 0.03% 5% 0.15mol/L 靶值浓度范围: 超氧化物歧化酶 [120,180]U/mL 人血清 磷酸盐缓冲液 防腐剂 50% 50mmol/L 0.03% 5% 0.15mol/L 目标浓度范围:水平1:超氧化物歧化酶 [70,110]U/mL 水平2:[180,220]U/mL 试剂2液体 (R2) 邻苯三酚 防腐剂 人血清 磷酸盐缓冲液 防腐剂 校准品 (选配) 冻干保护剂 粉 氯化钠 质控品 (选配) 冻干粉 保护剂 氯化钠

校准品靶值批特异,详见校准品瓶签,质控品质控范围批特异,详见质控品瓶签。 2.1 外观

试剂1为无色澄清液体,试剂2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清液体。 校准品、质控品为白色至黄色冻干粉,复溶后为无色至黄色液体。 试剂盒标签标识清晰,外包装完整无损。 2.2装量

试剂液体成分的装量不少于瓶签标示量。 2.3 试剂空白

在405nm处测定试剂空白吸光度,应≤0.5。 2.4 分析灵敏度

测试150U/mL的被测物时,吸光度变化(△A)≥0.01。 2.5准确度

待检系统与已上市比对系统测值的相关系数(r)不小于0.975;在[15,150]U/mL区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15U/mL;在(150,250]U/mL区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6 线性

2.6.1在[15,250] U/mL区间内,线性相关系数r≥0.990;

2.6.2在[15,150]U/mL区间内线性绝对偏差不超过±15U/mL;在(150,250]U/mL区间内线性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7精密度 2.7.1重复性

测试高、低两浓度样本,其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10%。 2.7.2批间差

随机抽取三批试剂盒,测试同一份样本,批间相对极差(R)应≤10%。 2.7.3瓶间均匀性

校准品、质控品瓶间变异系数CV≤10%。 2.8质控品的赋值有效性

质控品检测结果应在其质控范围内。 2.9 校准品溯源性

按照GB/T 21415-2008《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 校准物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及有关规定建立溯源性,提供校准品的来源、赋值过程及测量不确定度等内容,溯源至公司内部工作校准品,并与已上市产品比对赋值。 2.10稳定性 2.10.1效期稳定性

该产品在2℃~8℃条件下贮存有效期为12个月,取有效期满后2个月内产品进行检测,应符合2.1、2.3、2.4、2.5、2.6、2.7.1、2.8的要求。 2.10.2复溶稳定性

复溶后校准品、质控品在2℃~8℃条件下密闭贮存,可稳定7天。在有效期满后2天内,校准品的检测结果应符合2.5、2.6的要求,质控品的检测结果应符合2.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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