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立
相信大家都熟知“二十弱冠、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花甲,七十古来稀,八十耄耋;当而立感叹弱冠,当不惑感叹而立”这一句话,今天我想以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明这句话的一些其他信息。
说到这里我得先提一下古代的婚嫁生育问题。前段时间和一个朋友开玩笑,要是在古代我们这些个剩男剩女肯定是要愁每年上缴未成婚的罚款费,说不准一个不小心交不起跑到寺庙当和尚尼姑去了。这种罚款费用可能很多人觉得陌生,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罚款呢? 原来在古代,当时医疗条件营养物质都不充足的时代,人口出生率是非常低而且死亡率高的情况下,为了保证一个国家的人力,当时政府部门就专门设立一条罚款制度,对于在某个年限的男女,如到法定年纪不婚者,将要上缴罚款费,而且还不低。所以这一项制度可能促进了媒婆行业的空前发达,我记得小时候家乡旧习中就有一项媒人仪式,而且在整个婚礼中扮演着不可缺少的部分,从这里可以看出媒人在古代婚嫁地位颇高,谁都不敢得罪。 不同朝代可能对婚嫁年纪要求不一,越王勾践命令男子二十岁而娶,女子十五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让男子十五岁而娶,女子十三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十六岁而娶,女子十四岁而嫁;按《大清通律》,男的十六岁而娶,女的十四岁嫁人。有法令必有处罚,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那是要罚款的,譬如,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有女儿十五岁以上至三十岁还没有嫁人,罚款600钱;唐代对于男子二十岁以上,女孩十五岁以上还没有配对结婚的也要处罚。这些罚款我们看着没多少,但是对于当时的普通老百姓已经是很重了。 可以看出中国古代历朝代都重视婚嫁生育,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力和国家生产力。因此我今天对“ 二十弱冠、三十而立、四十为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花甲,七十古来稀,八十耄耋”这一句话,基于古代婚嫁生育的理解有了一些新的想法。二十的时候应该是弱冠,也就表示这个人已经成年,拥有了社会地位,这里的地位表示一家之主的意思。三十而立,可能我要把这里“而”字换作“儿”你可能就很好理解了。这里所说的意思就是人到了三十岁应该是儿子已经成长起来了,也就是到了儿子也快要立家的时候。算算时间刚刚好从十五岁成婚,正常情况下第二年生孩子,三十岁的时候孩子也就十五岁左右又要立家。四十岁的时候,不管是大儿子还是二儿子或者小女儿都已经立家承业,就应该到了我不惑的时间了,也就是我现在已经没有顾虑了。孩子都大了也有了自己的事业,请问你还有什么顾虑,这主要是基于无论什么时代家长无不关心自己孩子成家问题,甚至至死不休这些事实。五十岁的时候基本上就是丧失了劳动力,也知道自己时间不多了,或许上天安排的是一场病或许是一个意外就可能离开自己的亲人了。六十岁以后按照阴历已经走了一圈,这个时候无论体力,脑力都逐步丧失,还能做什么呢?唯独感叹青春年华,还想再来一次。
因此我觉得按照古代当时的情况来说,现在我们常说的“二十弱冠,三十而立”,并非是到了三十才可以有志立,而是在二十的时候就应该担当责任,二十之前就要好好修养自己,等到二十左右担当起家庭责任,而后才能担当起事业的责任。如若老年成事,无异于难于上青天。
《大学》中的一句话已经告诉你要如何做起,“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试问一个人在三十而立,成就事业之后,再婚。如何能够在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恐怕你四十还在而立,五十也在而立,到了六十还不能不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