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陪诊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1 乙方提供专业的陪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陪同甲方患者就医、提供医疗咨询、协助办理就医手续、照顾甲方患者的生活起居等。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陪诊服务人员,并保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二、服务时间
2.1 双方应协商确定具体的陪诊时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
2.2 如甲方需要调整陪诊时间,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后予以调整。 三、服务费用
3.1 双方应协商确定陪诊服务的费用,并以书面形式明确。
3.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费用收取陪诊服务费,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费。 四、服务质量
4.1 乙方应保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如有服务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患者的病情资料,以便乙方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 五、保密条款
5.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患者信息等予以保密。 5.2 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在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六、违约责任
6.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或退还服务费。 七、争议解决
7.1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
7.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注:本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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