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公文审核签发程序,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审签应遵循的原则:坚持政策,依法办事,严谨细致,讲求效率,先审后签,注重质量。
二、市政府发文文种为: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纪要;字号分别为:“平政发”、“任字”、“复字”、“平政函”、“平政纪”、“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平政发电”。
三、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的上行文,经分管副市长审核后,由市长签发。平行文或下行文,一般由市长授权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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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签发;分管副市长认为重要的,报市长签发。
四、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经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审核,由市长签发;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由主持召开或委托主持召开会议的市政府领导同志签发。
五、以市政府名义发文,审签程序为:拟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市政府办公室机要文档科审核(把好格式关,重点审核发文依据、公文规格、公文要素等)→填写****市人民政府发文稿→归口相关秘书科人员审核(把好文字关,重点审核文字的规范性、内容的详略性、语言的精准性等)→相关副秘书长审核(把好政策关,重点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密级、公开属性关等)→书长审核(重点审核发文的必要性、公文规格等)→分管副市长签发(审核→市长签发)→机要文档科加挂文号→市政府机关印刷厂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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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授权签发的市政府公文,审签程序为:拟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市政府办公室机要文档科审核→填写****市人民政府发文稿→归口相关秘书科人员审核→相关副秘书长审核→秘书长审核→授权的副市长签发→机要文档科加挂文号→市政府机关印刷厂印制。
六、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文种为:决定、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字号分别为“:平政办发”、“平政办函”、“平政办发电”。
七、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的上行文,应当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由秘书长签发;秘书长认为重要的,核报分管副市长或市长签发。平行文或下行文,一般由秘书长授权分管副秘书长签发;分管副秘书长认为重要的,核报秘书长签发。
八、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审签程序为:拟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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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签字→市政府办公室机要文档科审核→归口相关秘书科人员审核→相关副秘书长审核→秘书长签发(审核→分管副市长或市长签发)→机要文档科加挂文号→市政府机关印刷厂印制;
秘书长授权签发的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审签程序为:拟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市政府办公室机要文档科审核→归口相关秘书科人员审核→授权的副秘书长签发→机要文档科加挂文号→市政府机关印刷厂印制;
九、联合发文的审签程序为:
市政府与市委、军分区或其他同级别的部门、单位联合发文,审签程序同本制度(五)。
市政府为联合发文主办单位的,呈签文稿用市政府文稿首页纸,履行市政府公文审签程序后呈送有关部门会签,再由市政府办公室挂号、印发。与市委的联合发文均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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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办公室挂号、印发。
市政府为联合发文会签单位的,沿用主办部门的文稿首页纸,并由主办部门编号、印发。
市政府办公室与同级别的部门、单位联合发文,审签程序同本制度(八),有关事项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十、其他文件签发
(一)“平政党组发”文件由市政府党组书记签发,或由市政府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签发。
(二)“平政办党组发”文件由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签发,或由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签发。
(三)“平政函”便函由市长签发,或由市长委托副市长签发。
(四)“平政办函”便函由秘书长签发,或由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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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平政室发”文件由秘书长签发,或由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签发。
(六)“工作通讯”由发表讲话的市政府领导本人签发。 (七)除以上规定外,以市政府名义的其他行政事务用印,应当经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签发;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的其他行政事务用印,应当经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其他党组成员签发。
十一、公文签发中的三种特殊情况: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在送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审核之前需送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前置审核;
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在送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审核之前需送市政府法制办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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