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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箱管理办法

2021-04-07 来源:吉趣旅游网
意见箱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建议体系,拓宽员工建议渠道,规范意见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声誉不受损害,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得到合理对待,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给员工以正确的疏导,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营造和谐、公平、公正的管理氛围,特制订本办法。 二、 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三、 定义

所谓意见,就是指提案改善(即:关于企业内部管理、生产工艺技术改进、5S管理体系的建议、生产效率提升、质量改善、员工福利保障、问题反映等方面)。 四、 要求

(一)、员工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直接投入意见箱,一般来说,投诉应在事件发生一周之内进行。 (二)、提倡员工提意见时使用真实姓名,以便尽快调查、解决。凡属客观存在的问题,一律给予公开回复。

(三)、反映问题或投诉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利用意见箱进行辱骂、恐吓、造 谣等进行人身攻击的不文明行为,否则一经查实公司将给当事人以严厉处分。 (四)、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提报内容:

1、干部滥用职权,处理事件不公,影响员工士气,对公司企业文化造成负面效果;领导干部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流程,在工作中瞎指挥,造成不良后果等; 2、损害公司利益,欺骗公司,徇私舞弊; 3、偷窃公司财物及知情不报者;

4、工作投机取巧,随意更改作业流程或规范,导致产品报废; 5、散布消极言论,或煽动妨碍公司正常运作的行为者; 6、针对生产流程、现场5S管理、提出建议或改善意见; 7、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举报; 8、对改善生产效益、品质提升的有效建议和意见; 7、其它应予反映的事项。 五、 原则

(一)、处理员工意见要遵循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意见处理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

(三)、保密原则:意见处理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扩散员工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将待

定的处理情况向投诉者或被反映人泄露。不宜公开的材料,不能随意泄露、扩散。否则,公司将追究泄露者的责任,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及时原则:解决问题和投诉一般不超过一周,并须及时给反映、投诉人员以回复(含 通知形式)。

(五)、提案改善、问题反映、投诉所涉及的人员,应客观对待投诉和反映,有则改之,无 则加勉。

(六)、禁止对意见提报人有打击、报复、恐吓、威胁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分。 六、 流程

(一)、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每周一次开启意见箱收集意见信息进行汇总,知会精益生产项目室,根据接收到的意见留言涉及面、重要程度、客观真实性、所属业务范围等内容转给相关部门或相关责任人处理,建档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进。

(二)、对于涉及具体员工的投诉或意见反映,人力资源中心在不影响反映人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其交由被反映事件部门的上级处理并对结果进行跟进。

(三)、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收到意见后,须及时调查情况,并给予答复,回复形式可采用面谈及公布结果的方式,必要时也可在公布栏公开回复。相关部门或指定的问题处理责任人要积极妥善处理意见,不得借故推诿。

(四)、意见处理部门要将意见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保存并将意见处理情况在《意见处理登记表》上加以登记以便存档备查,并按周汇总后报呈总经理。

(五)、没有署名而难查证的意见,只做问题反映,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不给予具体处理。 (六)、如果投诉人对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不能接受,可在一周之内向公司高层反映。 (七)、特殊意见直接报总经理处理。

(八)、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建言献策,共图公司的发展壮大,公司对提出合理改善建议并经 采纳的,将通报表扬或酌情予以奖励。 七、 职责

(一)、总经理/副总负责重要意见或重大投诉(严重干扰公司正常运作)的处理。

(二)、相关负责部门接到人力资源中心反馈的相关意见后,应及时处理或回复,不可借故推诿。 (三)、精益生产项目室负责协调相关事宜

(四)、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开启意见箱,收集整理意见建档,并主导相关部门对意见进行及时处理。

核准: 审核;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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