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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情况说明

2020-05-28 来源:吉趣旅游网
 情况说明

澄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31日阳宗镇小营村阮小刀到我公司购买袋装水泥20吨,并于 2013年4月27日用此批水泥施工浇筑其1楼顶板。

2013年5月3日,我公司接到阮小刀的电话,说我公司的水泥用于施工后有混凝土质量隐患。我公司即派出专人到该用户的施工现场,通过现场查看,由于该楼板顶面正在用水养护,无法作细致观察和检测,我公司即要求该客户按要求养护好混凝土,有其他情况再与我公司联系,并对该客户做了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现场教授了混凝土养护的知识,后鉴于剩余的水泥储存期已超过了31天,现场储存条件又不符合要求,出于对用户负责的考虑,我公司即将剩余的13吨水泥(已使用了7吨)运回公司做混合材重新回磨,并将水泥款及运费退还给该客户。

5月7日,该客户到技术监督部门投诉说我公司的水泥有质量问题,我公司又及时赶往现场,此时楼板干燥,表面仅有部分细微的干燥收缩裂纹,属正常现象。后使用混凝土回弹仪测定该楼板的混凝土强度,共检测了10余个点,其最高强度为24MPa,最低强度为20MPa,符合C20混凝土质量标准。检测结果当场告知了该客户,并说明我公司生产的该批水泥质量合格,无任何质量问题。

5月9日应客户的要求,我公司又出据了一份书面的情况说明,承诺该批水泥无质量问题,并保证对该批水泥的质量负责,该客户接到情况说明后,至今无任何异议。

至此,该投诉事件处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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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说明

云南澄江华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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