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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模式分析

2022-10-29 来源:吉趣旅游网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6)02-0123-03文章编号:1005-6033

SCI-TECHINFORMATIONDEVELOPMENT&ECONOMY2006年第16卷第2期

收稿日期:2005-08-26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模式分析

廖佳丽

(华中科技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要:分析和比较了国内外比较先进的几种融资模式(包括BOT模式、TOT模式、

运营方、特点及适用范围。ABS模式、PPP模式等)的出资方、

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模式;BOT;TOT;ABS;PPP中图分类号:F294文献标识码:A

城市基础设施指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设施,从广义的角度理解还包括文化、卫生、教育等设施。城市基础设施是整个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在城市地域的集结和延伸,其服务对象是城市的生产和生活。城市基础设施的内容概括为能源系统,邮电通讯系统,交通运输系统,供水、排水系统,生态环境系统,城市防灾系统等六大方面。

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城市的经营与发展优势至关重要,因此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势在必行。以往,这些建设项目从资金筹措到组织施工、运营均由各级政府承担,这无疑加重了财政危机,同时也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所以,借助于其他的融资渠道,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一种可能。

图1

BOT模式下的运作结构图

1.1

国内外比较先进的融资模式

BOT模式

(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方式,是指BOT

(4)名义上,承包商承担了项目全部风险,因此融资成本较高。(5)BOT融资模式无论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效率一般都比较高,因此公众可以得到较高质量的服务。

(6)BOT融资项目的收入一般是当地货币,若承包商来自国外,对东道国来说,项目建成后将会有大量外汇流出。

(7)BOT融资项目不计入承包商的资产负债表,承包商不必暴露自身财务情况。

(8)由于项目从设计到施工全都由投资方控制,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会存在资金不到位、延误工期等风险。

政府部门通过特许权协议,授予投资者承担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的建造、经营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投资者拥有项目的所有权,通过项目运营收回投资和运营成本,并获取合理的收益;特许期满后,项目所有权由政府无偿收回。该模式一般用于大型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如交通运输、供水供电系统等。其运作结构见图1。

BOT融资方式具有以下的特点:

(1)BOT融资方式是无限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举债不计入国家外债,债务偿还只能靠项目的现金流量。

(2)承包商在特许期内拥有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授权期结束后,政府将无偿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3)特许经营权的存在,可能造成投资商的垄断行为。

1.2TOT模式

(Transfer-Operate-Transfer)模式,即移交—经营—移交模式,指TOT

政府部门将已经建成的项目一定期限的产权和经营权有偿地转让给投资者,投资者在一定期限内,通过运营项目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收益,并在合约期满后,将项目交回给政府部门的一种融资方式。这种融资方式

廖佳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模式分析本刊E-mail:bjb@mail.sxinfo.net经济问题探讨

由政府先建成项目再转交投资商经营,可以有效避免BOT模式中存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其优势显而易见,适用范围较广。其运作结构见图2。

图4

等风险。

PPP模式下的运作结构图

(2)项目投产后,由政府租赁收回,可以解决私人部门不愿意经营,

图2

TOT模式下的运作结构图

或垄断经营的问题。

(3)通过第二次特许权协议安排,委托私人部门运营,可以避免政府经营的低效率问题。

(4)PPP项目可以使政府不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达到经营杠杆作用和对基础设施产业的调控目的。

TOT融资方式具有以下的特点:

(1)能够盘活国有资产,为城市建设提供资金。

(2)能够为已建成的项目引进先进的管理形式,使基础设施领域逐步走向市场,并使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市场有序地向国际市场开放。

(3)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时,TOT融资方式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TOT方式不需要人民币就完全可以自由兑换,不需要投融资体制改革就可以取得较大的进展。

(4)TOT方式只涉及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权的转让,可以避免BOT模式下所有权转让的问题,不存在外商对我国基础设施的永久控制问题,不会危及国家安全。

(5)TOT模式实际是现有设施转让,可以有效规避私企在承建过程中的一些违规行为。

(6)TOT模式可以使政府部门迅速收回建设资金,用以其他项目投资或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率。

(7)基础设施由私有制经营形式来运作,可以为公众带来更多高质量的服务。

1.5债券融资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市政债券可为城建融资提供一条稳定的渠

道,使城市能通过市场的方式,低成本、长期地筹集建设资金。但市政债券至今仍未成为我国债券市场中的一个券种,然而已开始变相地出现了一些所筹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的企业债券。为避免造成对经济运行的过大冲击,国家可考虑在某些省份或城市试行市政债券,待经验和条件成熟后,再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1.6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采取多种形式,对一部分基础设施进行股份制改造,提高

基础设施领域的民营化程度。对于能够改造为规范的股份公司的股票,应实行公开上市;对难以整体改制的基础设施企业,可采取分解的办法逐步进行股份制改造。

1.7投资基金

当前国内居民储蓄总量超过10000亿元,发展基础设施投资基金,

1.3ABS模式

(Asset-Backed-Security)模式,即资产证券化,它通过中央政府授ABS

可引导社会储蓄有效转化为投资,为民间投资者开辟一条收益稳定、风险适中的投资渠道。并且投资基金是以资本形式注入的,因此有助于降低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负债率,提高其通过向银行贷款等方式进一步筹集资金的能力。

权代理机构设立AAA级或AA级的SPV(SpecialPurposeVehicle),以项目拥有的缺乏流动性的资产为基础,以该资产可预见的未来收益作保证,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证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其运作结构见图3。

2几种融资模式的分析与比较

投资商根据特许权可以拥有较大幅度的自由支配资金的权利,同时

2.1BOT模式

由于拥有一定期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投资风险小,收益较高。但正是由于特许经营期的存在,使得政府不能把一些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设施交由投资方所有,因此其适用范围受到严格的限制。适合的部门如发电站、

图3

高速公路、铁路(非枢纽干线)等。

ABS模式下的运作结构图

ABS融资方式具有以下的特点:

(1)ABS主要以发行债券或收益凭证的方式进行,与一般的债券融资不同,ABS是把融资者明确指定的部分金融资产出售或作抵押,而不是以整个资产为担保。

(2)不受项目原始权益人自身条件的限制,绕开客观存在的壁垒,筹集建设资金。

(3)政府将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未来的收益权转让给SPV,不仅克服了财力不足,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而且仍掌握基础设施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这种融资方式无疑对政府和投资者都十分有利。

2.2TOT模式

利用该模式可以有效盘活国有资产。每个城市都有相当比重的已有基础设施,把这些设施的经营权转让,不仅可以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减轻政府的行政负担,更可以快速回收资金,解决财政危机,加快基础设施的扩大规模建设,同时政府对这些基础设施拥有控制权,是投资人和政府双赢的一种模式。

2.3ABS模式

该模式有效避开了原始权益人,可以使经营者绕开许多壁垒,筹措资金。对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且需要大量资金的大型项目,不适合采用

1.4PPP模式

(Privatebuild-Publicleasing-Privateoperate)模式,即私人建设—PPP

BOT融资的项目,采用ABS融资效果更好。2.4PPP模式

政府通过两次特许协议,有效地解决了项目的资金和经营问题。利用这种模式可以避免投资商由于不愿意经营而放弃投资,也可以避免投资商在BOT模式下造成的垄断经营,同时,利用专门的经营商运营设施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政府租赁—私人经营的方式。政府将规划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权通过特许协议交给私人部门开发,由私人部门进行融资和建设,政府将所租赁的项目委托私人部门运营。其运营结构见图4。

PPP融资方式具有以下的特点:

(1)提高建设效率,并避免了承担费用超支、工程延期和建设商违约

4种比较成熟的融资模式各有利弊,详见表1。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SCI-TECHINFORMATIONDEVELOPMENT&ECONOMY2006年第16卷第2期

收稿日期

表1

融资模式

出资方民间投资商政府股东民间投资商

运营方民间投资商民间投资商信托公司SPV民间运营商

4种融资模式比较表

特点

适用范围

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参考文献

庄铁丽,唐耀华.浅析借助资本市场经营城市基础设施[J].经严谷军.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投融资的创新方式———外国的欧锡贤,骆旬.关于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式的探析[J].北京理

(实习编辑:王永胜)

(10):272-273.济师,2004[2][3]

实践及对我国的借鉴[J].生产力研究,2004(2):129-131.工大学学报,2004(2):9-12.

BOTTOTABSPPP

投资回收风险小,

收益高盘活国有资产,增加基础建设资金现金流量稳定,可

证券化

大型基础设施但尚未关系到国[1]

计民生,如:电站、交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要害基础设施

一些大型的铁路干线等

投资回收期短,建一次性建设项目,适用范围广,

如:学校、卫生等部门设施设与经营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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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简介:廖佳丽,女,1971年7月生,1994年毕业于中国煤炭经济学院,现为华中科技大学2003级在读硕士研究生,讲

综上所述,为了解决财政困难而带来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可以通过以上融资方式,充分利用民间资本。而如何合理选择适用的融资模式,让民间资本实现价值最大化,达到政府和投资方双赢仍

师,山东工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山东省烟台市山东工商学院38号楼10号,264005.

AnalysisontheFinancingModesoftheConstructionoftheUrbanInfrastructure

LIAOJia-li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andcomparesseveraladvancedfinancingmodesadoptedinChinaandabroad,which

includeBOTmode,TOTmode,ABSmode,andPPPmode,etc.,inaspectsofthesponsors,operators,featuresandapplicability.

KEYWORDS:urbaninfrastructure;financingmode;BOT;TOT;ABS;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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