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总包方):
乙方(分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诺睿德国际商务广场智能化弱电项目综合布线工程的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该工程按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的正常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分包合同条款,共同恪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诺睿德国际商务广场智能化弱电项目综合布线工程
2、工程地点:长春市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诺睿德国际商务广场
3 、工程分包内容:300*100桥架安装(包含吊筋安装、桥架直线段安装、弯头、三通、四通、变径、坡度桥架、上下弯头的制作安装)、孔径100—150墙壁开水钻孔、KBG管安装(包含吊筋安装)、监控摄像头安装(包含动点、定点摄像机设备安装、调试、布线)
4、工程内容报价:桥架安装20元/米,桥架上盖板2元/米;直径100-150水钻孔70元/个;KBG管布管3元/米;监控摄像机安装(定点、动点200元/台)
5、工程分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及进退场要求
1、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2、完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完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4、主要节点工期:
5、施工设备及人员进场时间:
6、退场时间:
三、分包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元。工程量清单见附表。
2、付款方式:
(1)预付款:(按实际洽商填写)
(2)进度款:(按实际洽商填写)
a、工程量计算方法:施工现场实际完成量及设计图纸、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由甲方有关技术人员、工程部经理及项目经理共同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及甲方的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额外工程量增加,甲方不予认可,并按相应项目的甲供材数量扣回相应的费用。
b、乙方在每月日以前,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部报送经有关部门审核会签的每月完成的工程进度表并附任务单,由项目经营人员审核办理工程量确认,作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待甲方收到业主拨付的工程进度款后按审批量的 %支付给乙方。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提供附任务单的工程进度表,导致工程进度款不能按时支付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c、按乙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结合甲方在该工程总的收款比例扣除各项应扣款项后,以银行转帐、汇款等非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乙领取工程款后应开具工程发票.
d、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后,必须及时支付职工或民工工资及材料商货款。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将自己所属的经济、法律纠纷带至甲方项目部;若发生此类事情,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则对乙方进行5-10万元罚款,所产生的后果、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e、工程进度款按照主合同同比例支付,付至合同价款的90%时,甲方停止付款,
待乙方现场临时设施撤离、清场完成并交付符合甲方及业主要求的竣工资料后,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留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异议时结付。质保金不计息。(具体已甲方和业主签的总合同为主)
f、施工用水、用电按表计量(或按相关规定执行)结算,在乙方每月进度款中扣除。
四、工期:
1、开竣工时间:,乙方承担的工程开竣工时间以甲方的指令为准,工期的考核按甲方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
2、本工程的工期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一律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为准,不得调整。
3、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分包价款的3‰扣罚(不低于相应的业主关于工期拖延的罚款规定),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则工期顺延,但费用不另增加.
五、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满足业主及甲方要求;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质量优良率达到 80%以上;若乙方的施工质量经验收达不到标准,甲方则按本工程总造价的%给予处罚(不低于相应的业主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整改到位,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情节严重的,酌情以清退出场处理,并不予办理结算及付款,所产生的后果、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工程施工中,甲方可根据乙方施工的具体情况做出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的决定,除非按自然法则不能实施,乙方均应严格执行.
3、乙方应针对本工程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甲方有权对其质量保证体系的任何方面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采取纠正措施。乙方遵行该质量保证体系并不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职责、义务和责任。
4、在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中,若发现乙方施工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整改或返工的,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或返工,并承担相应的
责任和费用。
5、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按有关规定需进行罚款处理的,甲方有权根据管理部门的罚款单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罚;若被业主罚款的,乙方则应直接将罚款交到业主有关部门;而甲方则根据其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可再次向乙方进行罚款处理。
6、工程完工后,首先由乙方组织自检,达标后将有关资料上报甲方,份数按主管单位要求上报,由甲方对乙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专检和验评。
7、乙方在施工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编制出处理方案,经甲方及有关单位或部门确认后方能实施,其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做好交付工程后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3天内到达现场,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款中。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派人返修,甲方将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保修服务,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也无需乙方审核,甲方有权从保修金中扣除。在保修服务过程中,乙方对派往现场服务的人员的安全负责。
9、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甲方的责任义务
1、负责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报业主与监理方审批后,组织总体实施.
2、每月(周)向乙方下达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并对本月所完成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考核。甲方根据考核情况有权对乙方的分包范围进行调整。调整范围及内容以书面形式为准.若乙方不能完成月(周)计划,项目经理有权书面指令对其乙方分包工程范围进行删减或终止分包合同,乙方人员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合同对分包工程范围未具体明确时,须签定补充协议,且相关签证单以甲方项目经理签字为准。
3、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项目经理可按程序发出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
方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甲方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但因乙方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4、负责协调业主与监理方的关系,及时解决设计和施工问题,创造正常施工的良好外部环境。若因乙方原因需进行专项协调时,协调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负责组织工程的交工验收、对业主方总结算,审查并上报一切有关工程及经济资料。
6、负责工程款的及时足额回收,并按协议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
7、按合同约定,保证及时足额供应合格设备和材料。
8、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全面管理.
9、负责施工总平面的协调、管理,负责乙方和其他分包单位的工序穿插、立体作业、分部分项工程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
10、及时合理处理乙方的报告、申请。
七、乙方的责任义务
1、严格执行甲方对总体工程的施工网络计划,并响应甲方随工程具体情况对网络计划的调整,乙方调整所分包工程的施工计划,以保证总体网络计划的实现。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通知、主合同中的技术要求、甲方的指令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3、乙方应对收到的任何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仔细阅读和检查,并有责任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错误,如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必须在收到图纸文件后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避免由此引起返工而造成经济损失。若因乙方未按图纸施工或错误施工,乙方须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责任。乙方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
4、服从甲方对现场平面、安全、质量的管理和协调。
5、按甲方的要求和有关规定,配备能满足工程需要的技术、安全、质量管理等人员、机械设备、周转料具,配备能满足工程需要的工种配套的操作技工和普工,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撤走施工力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撤走施工力量(包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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