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短租协议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此房屋短租协议:
一、短租地点: 。
二、租期: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 个月租金共 元(大写: 元整)。
四、整个门市装修、地板和吊顶不能损毁,承租期满后,乙方不得拆卸、损毁一切固定设施。
五、门市的电费、工商费一切由甲方负责。
六、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和房东发生纠纷,乙方不负责任。
七、本协议签字生效后,双方都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 元)。
八、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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