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锋一行到崇阳县石城法庭和石城镇西庄村,调研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和人民法庭参与和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情况。
在石城镇西庄村,李文锋详细听取了镇村负责同志关于共同缔造活动开展情况的介绍。作为全市共同缔造工作试点村,该村坚持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党员、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来到石城法庭,李文锋实地察看了法庭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法庭、文化装饰布设、“五小工程”等,详细了解法庭基础建设、案件办理、“庭室站点”运行以及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情况,就推进人民法庭参与共同缔造工作与石城镇党委、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负责同志和法庭干警进行深入交流。
李文锋指出,人民法庭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中必须主动作为,也应该大有可为。
一是要深刻认识人民法庭参与共同缔造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人民法庭在乡村振兴、综合治理中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准确把握人民法庭“三个便于”的工作原则和“三个服务”的功能定位,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加主动融入党委统一领导的工作大局,立足法庭职能,找准法庭工作切入点,积极用实际行动助力共同缔造,让人民法庭工作更加出彩。
二是要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独特优势,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引导人民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消减在诉前。要积极参与“无讼村居”创建,积极主动为乡镇解纷力量提供专业指导和业务培训,打造一支支“纵向到村、横向到户”、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矛盾纠纷调解队伍。
三是要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合唱。要注重创新服务举措,落实司法为民,克服把法庭作为单纯办案单位、单纯就案办案的狭隘观念,变“坐堂问案”为“上门送法”,灵活运用村湾夜话、“法治夜校”、上门走访等形式,倾听群众心声,及时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见法率”,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耳边,用法治理念滋润群众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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