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三、产品保修条款按厂家标准 四、交(提)货事项
1、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汽运 2、收(提)货单位(人)名称或姓名及其联系方式(通讯地址、身份证号、固定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等):
济南擎天广告有限公司3、运费承担: 卖方
4、在卖方交货过程中,买方提出变更收货人的,应书面通知卖方变更后的收货单位(人)名称或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固定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等),卖方在收到前述买方书面通知之前有权向本合同所约定的收货人交货。收货人对卖方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确认或承诺)无争议地视为买方之行为。
五、货物签收
1、 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在收到货物后,应当立即对货物进行签收,并应在收货凭证上加盖其公章或签字,以示确认收到合同项下货物。
2、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收货人未履行本条签收义务,卖方有权拒绝交付合同项下货物,并不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延迟交货责任;同时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仓储、再次运输、人员食宿等费用。
六、验收及异议
1、验收标准:双方按约定的包装和质量与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及异议:买方应在卖方交付产品后 日内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在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如卖方在日内未收到买方提出的书面异议的,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署后,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时买方立即向卖方支 付剩余货款总金额的70%,否则卖方有权将货物收回,并追究由此造成损失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按照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金额的日千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金不得超过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金额的10%。由于此批货物是卖方专为买方而准备的,买方无故拒绝接受符合合同约定货物的(包括买方中途退货),视为买方单方违约,应向卖方支付其拒绝接受部分(或中途退货部分)货款的 20% 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卖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卖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所有权保留与风险转移:双方一致同意:在买方未支付清全部合同款之前,此合同中所有货物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本合同项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卖方交付货物后,由买方承担。
十一、其他
1、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 非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应就变更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并盖公章或合同章予以确认。如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3、如果卖方在合同签订后发现买方或买方的关联公司对卖方或卖方的关联公司有超期欠款的,卖方可终止履行本合同。
4、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 期: 20xx 年 8月 20 日 日 期: 20xx 年8 月20 日
济南佳智科技有限公司TEL:(0531)89169817 FAX:(0531)88362815 E-mail: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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