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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转让合同

2021-06-30 来源:吉趣旅游网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于20xx年9月9日征用塔儿山村建房地基(即殷店二桥东端)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现就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建房地基转让地点、界限、面积等

  1、地点:塔儿山村塔儿山脚下(即殷店镇区二桥东端);

  2、界域:以 二十九米(自二桥头向东二十九米)起向东四十米止。

  3、面积为40米15米。具体以甲方于20xx年9月9日与塔儿山村签订的《建房征地协议》为依据。

  二、建房地基转让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三、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四、合同签订后,甲方交给乙方的相关手续,即:

  1、随州市曾都区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建设平面规划书二本;

  2、甲方与塔儿山村于20xx年9月9日签订的《建房征地协议》复印件一份。

  3、甲方原交村征用该地基的发票已遗失,若塔儿山村再向乙方征收该地基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4、规划测绘费发票一张(20xx年12月7日开据)。

  五、乙方在后期操作的过程中,若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无偿帮忙。

  六、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待双方协商解决。

  七、此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共同信守,不得反悔;若任何一方违约,愿承担违约金壹拾万元整,并直至赔偿给对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殷店司法备档一份。

  转让方签字:

  受让方签字:

  见证方签字:

  20xx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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