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肥料、农药供货一事,自愿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 1.商品名称、商标、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见附件1)。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及价格。具体需货数量和品目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向甲方供货。
2.价格暂按附表中的价格执行,如有变动,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发货。乙方提供价格不得超过同地区内同类同品牌产品价格,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肥料、农药质量标准,随产品附送同批产品的生产批号、开据正规发票,并保证产品的有效期。如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可拒收。
三、送货方式及运费:乙方负责将产品运往甲方项目地址(青白江区福洪乡幸福村天府庄园内),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需在送货当日验收货物,乙方应提供正规发票,并附甲方收货人签字单据作为付款凭证。
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产品包装需按照国家肥料、农药包装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验收方式;产品包装要完好,生产批号与产品批号须一致,如有破损,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产品的销售价格乘以破损产品的数量扣除货款(或者置换相同质量规格和数量的产品)。情况严重,甲方可拒收。
五、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按半年结算一次(180天),如遇特殊情况,结算日期顺延10个工作日,期间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供货。
2.延期付款,每拖延一天交付千分之三罚金。
六、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使用乙方产品必须按照产品说明用药、和施肥,如甲方不按照乙方产品说明使用产生药害或者其他病害,乙方不负责任。
乙方责任: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因肥料、农药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双方签订合同后,产品不得任意退还(质量问题除外)。
七、本合同如有涉讼,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时,任何一方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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