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承诺资料
1)卖家承诺不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2)卖家承诺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3)卖家承诺在销售过程中不出现缺斤少两的情景。
4)卖家承诺不销售三无产品,商品包装上必须注明制造商名称,生产地址,商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资料,初级农副产品除外。
5)卖家承诺商品销售时说明是否为临期产品。(“临期”指消费者收到商品时的日期已经超过保质期的23时间)
二、违反服务承诺处罚方式
1)过期变质的商品情景以消费者签收商品之日为准,如果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为过期变质商品,卖家支持退货、退款,退还货物邮费由卖家承担。若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应国家机关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处理。
2)卖家违反任何任一承诺服务,卖家均应支持退货、退款,且退还货物邮费由卖家承担,并且会对卖家帐户给予”违背承诺”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应国家机关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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