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队长:
您好!今天我怀着无比沉痛和万分懊悔的心情给您写这份保证书。与比同时也为自己所做出的错误行为深表忏悔及决心改过。
本人于20xx年5月10日下午5:30分,在未向中队长请假就擅自离开学校,前去参加姐夫的生日会。虽然在去之前打算向队长请假的,但当我问及生活委员时,他告诉我,我已经请完了队长所规定的四次假,是不能再请假的,所以我也就未敢向中队长请假。可由于我那种对亲情的执着眷念和那种怕领导批评所产生的畏惧感,让我不得不铤而走险。虽然在当天晚上跟中队长说明了相关情况,但错误依然是不可改变的。我深深地明白一切的一切都不能成为掩盖过错的事实,我也深深地懂得所有的所有都不能成为逃脱惩罚的借口!
夜不归宿对我们纪律严明的警校来说这是非常严重的。这种错误行为,有违于党实施科教兴国的方针政策,也违背了学院培养优秀预备警官的伟大目的,同时也辜负了家人对我出人头地的深切期望,更有悖于中队长对我们的严格要求。此种错误行为给学院警训造成了不可而喻的损伤,也给同学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情节相当严重;同时也为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断送了机会。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世界人民,对不起华夏子孙,对不起列祖列宗,对不起学院,对不起队长,对不起家人,对不起同学们,对不起所有关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还有我自己。我深深的再一次忏悔!
未请假夜不归宿严重违反了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规范守则》中警务化管理制度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节假日未向领导请假,不得私自在外留宿”的规定。我明知学校相关规定,却依然触犯,未能以身作则,从而铸成大错。这不仅体现个人态度不够明确,也是对自己的生活作风不够严明,也更是充分表明我的革命立场不够坚定!
我深深的懊悔自己的错误。我后悔,曾经有一个正确的选择放在我面前,我没有好好珍惜,等到犯了错的时候,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坚定的对大家说‘我不会溜走’,如果一定要在这个决定上加个期限,我想一定会是‘在校的每一天’!
对那样的行为,对那样的错误,是无可推卸的,虽不是累犯,却也构成了明知故犯。情节异常恶劣!
上午,队长,您对我的谈话深深刻在我的心里,我也认认真真地彻头彻尾地反省了自己,并一次一次又一次地慢慢细细品味你的教导。您的教诲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独具匠心,让我醍醐灌顶,如梦初醒,使我从最大程度上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错误所造成的重大影响。
中午,我神魂颠倒,食不知味,辗转反侧,难以成眠,痛定思痛,遂下定决心:从现在开始,我要仔细钻研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 “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理论,全面提升自己各方面的思想觉悟。严格要求自己,端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守学校各项完美的规章制度,努力争取做一名在校预备警官所必须具备的优秀品质!
队长的深情教诲,让我及时地认清了错误的严重性;我的深刻反省,使自己的灵魂得到最深层洗礼。
错误是后悔莫及的,教训是刻骨铭心的,惩罚是不可避免的,心情是悲痛欲绝的。犯下的错是必须勇敢面对的。此种大错,我不敢奢求中队长免于处理,只恳求中队长能给予我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
错是很可怕的,但更可怕的是犯了错却不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最可怕的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却没有机会改正自己的错误,导致一错再错。毛则东说:“能改错的就是好同志!”,再一次衷心地恳求队长能给予我一次悔改的机会。
校外啤酒三两杯,犯下大错自个背。快乐永远是短暂的,换来的只是无穷无尽的痛苦跟长叹。
在此我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很衷心并很严肃地告诫那些想溜却还没有溜走或正在酝酿溜走的同学,千万别以身犯法,而铸成大错吖,一失足成千古罪,这点我深有体会啊!对那种错误行径,队长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从上次的同学到这次的我,每一个活生生的血淋淋的惨案,都暴露无疑地充分证实了这一点,相信大家也已经有强烈的感触了!
我希望我是最后一个站在这里读保证的同学,但愿读保证这码子事永远成为历史,今天的一幕幕也将定格为一帧帧历史的画面。最后,我挖心掏肺的想跟站在这里的每一位同学真切的说声:“大家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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