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根据金政办秘【20xx】13号文件精神,自1月份起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为确保城乡居保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任务,镇成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组、督查组和工作组,负责组织领导、督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
要求在4月20日前缴费完成35049人,缴费率100%;缴费标准三档以上缴费人数占应缴费人数的80%以上;符合条件到龄人员应发尽发,发放率100%;已领取养老金人员生存认证率100%。
三、采取有力措施。
1、明确责任,班子成员联系到村。每个村都有一名党政班子成员联系,负责组织安排城乡居保工作,将任务分解到每位镇村干部身上,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2、集中时间,开展保费征缴。集中1月1日至4月20日完成全部任务,保证了在4月20日前完成全年参(续)保缴费任务达100%以上。
3、加大宣传,提高缴费档次。各村(街道)提前安排布置,充分利用春节等传统节假日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告、宣传单、入户宣讲等方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应保尽保,发挥好高档次缴费人员的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提高缴费标准,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保障水平。
4、严明奖惩,提高工作积极性。
20xx年居保缴费工作分为二个阶段进行考评:
1、至3月31日全部完成缴费和提档任务的除按缴费人数、档次补助外奖励8000元;
2、4月20日前全部完成缴费和提档任务的除按缴费人数、档次补助外奖励4000元。
缴费档次和缴费人数补偿标准:缴200元档次的每人补助1元,缴300-500元档次的每人补助2元,缴600元以上档次的每人补助3元。所有奖补按任务完成情况发放到人。对未完成任务的村不给补助费用,并扣除联系村领导、驻村镇干、全体村干效能分各1分。
四、取得明显成效。
截止12月22日,我镇缴费及提供在外参加职保和学生证明人数31861人,完成县下发目标任务。全镇共有8918名60周岁以上老人领取养老金,做到了应领尽领,发放率达95%。选择300元以上缴费人数达23456人,占缴费人数的89.7%,超额完成全年80%的目标任务。在6月30日前对8945名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了生存认证,在生存认证中发现211名领取养老金死亡人员,全部上报注销,全年共上报358名领取养老金死亡人员,有效的.防止了冒领养老金的行为。所有农户申报老农保划转材料全部整理上报,办理了划转、退保手续。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养老保险费完成率和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领取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