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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署意向书后是否可以违反承诺?

2024-07-23 来源:吉趣旅游网

意向书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前,履行主要义务并被对方接受即成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书面形式约定未采用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仍成立。

法律分析

签了意向书可以违约,但是会根据意向书的实际内容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法律规定,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160;【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拓展延伸

签署意向书后的违约行为是否会导致法律责任?

签署意向书后的违约行为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意向书是双方达成初步意向的文件,虽然其约束力相对较弱,但一旦签署后,双方应当遵守其约定。如果一方在签署后违反了意向书的约定,对方可以根据意向书的内容采取法律行动。违约行为可能导致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合同损失、违约金等。然而,具体的法律责任还需根据意向书的具体约定、适用的法律和相关法规来确定。因此,在签署意向书后,双方应当谨慎履行承诺,避免违约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结语

签了意向书可以违约,但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合同可采用要约、承诺方式或其他形式。根据《民法典》第490条,合同书形式的合同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违约行为可能导致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违约金等。具体责任需根据意向书约定、适用法律和法规确定。在签署意向书后,双方应谨慎履行承诺,避免违约带来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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