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顶推设施和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制梁台座基础应稳固,并有防、排水设施。
②顶推设备的能力应不小于计算顶推力的2倍。顶推施工所用的机具设备、材料(如:拉锚器、工具锚、连接件、油压千斤顶、高压油泵、油管、压力表及滑动装置)使用前,应全面检查,必要时应做试验测试。
③当线路下坡坡度大于1.5%,顶推时要附加制动装置。
④导梁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以及与主梁的连接应进行施工检算,满足安全的要求。导梁是顶推工艺的重要设备,导梁设置在主梁前端,可为等截面(钢桁梁)或变截面钢板梁,导梁结构必须经过设计计算。导梁的控制内力是导梁与主梁连接的最大正、负弯矩和最大支点反力。
较长的导梁可减少主梁的负弯矩,但过长的导梁也会导致导梁与主梁连接处负弯矩和支反力的相应增加。合理的导梁长度应该是箱梁的最大悬臂负弯矩与箱梁顶推完毕时等跨连续梁的支点负弯矩基本接近,因此最好用变刚度导梁,在构造上应采取措施减少非弹性变形。
⑤临时墩应有专项的设计方案。各联主梁顶推作业完成并落位到正式支座上以后,方可将临时墩拆除。
(2)顶推施工中,主梁在最大悬臂状态下产生的挠度值,应由设计计算确定,以便施工时进行严格控制。顶推时墩顶的反力和顶推力,也应有设计给出,并换算为千斤顶油压表的读数,以便进行控制。因此,主梁最大悬臂状态下允许的挠度值及顶推各阶段的墩顶反力和顶推力,应换算为油压表读数和允许的墩顶位移值。
顶推施工时应认真进行监测,控制有关挠度值和位移变化情况,并与设计比较,如发现超越设计值时,应及时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进行处理。
(3)墩顶应有足够的空间更换滑道、安装支座,并应验算其在偏压情况下的结构安全度。
顶推引起的墩顶位移值,不得超过允许的位移值。
(4)台座和墩顶应设有导向装置和保险千斤顶,梁体在顶推过程中不得产生偏移和倾斜。
为了控制梁体在顶推过程中的中线始终处于规范范围内,横向导向装置是必须设置的,尤其在曲线上顶推,横向导向装置更加重要。顶推时,应做好横向偏差观测,主要观测主梁和永久墩的弹性横向位移。
(5)多点顶推、集中顶推动力应有统一的控制手段,同一墩台及各墩的顶推设备应同步启动和同步纵向运行。采用多点顶推,助顶的顶推力应保持恒定不变。
(6)在顶推梁体时,应及时对导梁、桥墩、临时墩、滑道、梁体位置等进行观测。当出现下列现象时应暂停顶推:
①梁段偏离较大;
②导梁杆件变形、螺栓松动、导梁与梁体连接有松动和变形;
③未压浆的预应力筋锚具松动;
④牵引拉杆变形;
⑤桥墩(临时墩)变形超过计算值;
⑥滑道有移动;
⑦需要倒顶时。
(7)高处作业应设围栏和安全网,滑道应保持清洁。在墩台顶的下滑道边,应设置工作平台、栏杆、上下梯子、人行走道等防护设施。
(8)上下桥墩和在梁上作业时,应配好扶梯,拴好安全带并配备必需的劳保用品。使用的料具设备等应吊运传递,不得向下抛掷。
(9)落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拆除临时预应力筋,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顺序张拉后期预应力筋。
②拆除墩台上的滑动装置和落梁时,应按照设计规定的顺序进行,同一墩台的千斤顶应同步运行。顶落梁时,应有保险设施。
③落梁完毕,当拆除千斤顶及其他设备时,都应事先用绳拴好,用吊机吊出,在起吊时应避免撞击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