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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员工无过错,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补偿?

2023-09-17 来源:吉趣旅游网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被辞退时,用人单位无需进行补偿。除非在试用期内劳动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应向劳动者解释解雇原因。

法律分析

劳动者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进行补偿的。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拓展延伸

试用期内员工被公司辞退,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员工被公司辞退,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试用期是用来评估员工是否适合公司工作的阶段,员工被辞退可能是因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那么公司辞退员工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然而,如果员工能够证明自己在试用期内表现良好且没有过错,公司辞退员工时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双方协议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员工被辞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良好且没有过错。具体情况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双方协议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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