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所得税处:
因机构职能变动,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九条之规定,决定:
邹凌任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副处长、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副处长;
兰敏任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副调研员、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副调研员。
原任职务因机构职能变动而自行免除。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