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签定如下合同:
1、房产位置:甲方共一开间及阁楼租给乙方作 使用,水表底度 ,电表底度 。
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若乙方无意续租则甲方可另行招租,并带新客户提前看房。
3、租期、租金及付款方式:月 月 日,月租金人民币:2800元。
付款方式:季付,每次人民币:3个月的月租金。乙方应在每季度前一个月5日前准时支付给甲方,不得逾期。
4、租赁期间,一切因乙方承租所应缴纳的费用(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卫生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及财物,正确使用附属设施及物件,发现自然损坏造成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若乙方责任造成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6、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作为财产抵押、转借或做违法事情,也不得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回收房屋没收押金,并且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7、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小区物业管理规定,自行办好暂住证、计生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否则乙方负完全
房屋租赁合同
责任与甲方无关。对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8、甲方收到乙方押金人民币:叁仟元正,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准时搬迁并将房屋移给甲方验收,并且结清一切应缴费用,甲方必须将押金(无息)全部退还乙方。
9、违约责任:若乙方不按时交租金或不按时移交房屋,甲方采取各种措施回收房屋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无故终止租赁合同。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应赔偿甲方人民币叁仟元作为损失费用,并应提前十天通知对方。
10、合同期间,乙方可以转租或者转让。
1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2、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