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情况下,可以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前提是双方事后没有达成补充协议,并且根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履行地。
法律分析
借钱时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情况下,可以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前提是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并且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然无法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